12 月的一个晚上,确切的说应该是凌晨,因为当时已经 1 点半了—— 在美国就是这样,总是在凌晨以后才睡觉,渐渐就模糊了晚上和凌晨的界 限——我终于写完了关于纽约中餐馆人类学田野调查的初稿。虽然我对 初稿仍然很不满意,但做完了一件事情,总是有如释重负的感觉,而且一 份四十多页的初稿摆在自己面前,即使对内容不满,也当为自己组织文字 的能力感到骄傲——况且还不是用自己的母语!
我慢慢地翻看自己写的东西,想起去年的寒假,每天早上搭地铁去皇 后区 Flushing 一个中国人开的培训班学习怎样在餐馆里做收银小姐。一个有点娘娘腔的,号称在纽约做了十年餐馆经理的男人在一间狭小的教室 里教我们怎么记门牌号码,怎么写菜名,遇到胡搅蛮缠的顾客骂“fuck you”的时候应当怎样应答,等等等等。一切又如此真切地展现在面前:我 坐在去 Flushing 的地铁上,在车轮撞击铁轨的隆隆声中听录音,听到磁带 里 念 :“ Chicken Broccoli ” 就马上在草稿纸上写下 “ 介几 ”(指代芥兰鸡片) 字 样......
万籁俱静。偶尔有汽车的引擎声从外面的街道上远远地传来,消失在 寂静的黑夜里;百叶窗紧紧地闭着,冬天的寒风透过窗缝溜进来;因为忙 着准备期末要交的好几篇论文,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收拾书桌了,从图书馆借来的三十几本硬皮书乱七八糟地堆着,散发着一种陈旧的气息;桌上的 台灯顶了一个蓝色的灯罩,幽幽地亮着。家在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或 许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失落,或许甚至就不曾有过——在凌晨一点半的曼 哈顿,好像全世界的人都睡着了,只有我一个人醒着,被自己的回忆穿透。 我放声大哭。反正没有谁听见,除了我。
这是发生在431 W 121 3A 里的事。那是一栋古老的红色的小楼,一共 只有六层,没有电梯,但是楼道里很腐败地安装了空调,夏天的时候从外 面走进去,有种起鸡皮疙瘩的冲动。大楼门口有一张摇摇欲坠的木椅,天 气好的时候,我就端一杯水,坐到那里去看书:风和日丽,平静而安详,看 到谁都想微笑着打个招呼——这种时候,小 Z 和 HH 就会笑我:哎呀,又 小资去了!我莞尔一笑,还是径直下楼去(很可能我的笑容并没有“莞尔” 这么优雅,不过这得让小 Z 和 HH 来评价了)。
小 Z 和 HH 是一对爱侣,也是我的室友。即使按照美国人的标准,两 个人个子都很高,所以就算走在曼哈顿的大街上也很引人注目。我走在他 们旁边,就会更引人注目——因为即使按照中国人的标准,我也很矮,所 以跟他们一起出现在街头,就会因为巨大的反差而形成强烈的视觉效果。 但是我并不以为忤,所以我们就常常这样反差着出去。2003 年暑假的时 候,我刚刚搬过去。傍晚的时候我们一起出去散步,走过 Broadway 上的哈 根达斯店的时候,一人买一个冰激淋。夏日的晚风轻轻拂过,手里的哈根 达斯冰激淋渐渐融化,甜得有点腻人,生活似乎开始向我展开它美好的一 面了,这让我觉得喜悦得不得了。
后来我们的大部分交流是围绕厨房和餐桌进行的。“吃”这个话题虽 然乍听起来很庸俗,但却是生活的一部分,或许是全部也不一定——毕竟 “住”和“穿”不是每天都得考虑的话题。有的中国学生来了美国好几年了 仍然保持了每天坚持做饭,精研各国菜谱,配备各种精良厨具的优良传统(我认识的一个上海男生就宣称自己有六套锅,而且动不动就说自己在烧 乌骨鸡,炖牛腩汤,炒年糕云云),但可惜我们的厨房里虽然常年活跃着两 个女人——其中一个还来自以美食著称的重庆(那就是我!)——我们的 风格却以“简约”为主:有时候甚至简约到打开冰箱,发现里面空空如也。 考虑到我们的碗柜常常显得太小(这真是咄咄怪事:做饭不多,碗碟倒不 少!),我们甚至想过不如把冰箱改做碗柜算了,这样我们的厨房就会显得 很有个性:打开冰箱,可以看到碗碟。以此类推,打开烤箱,可以看到锅;打 开微波炉,可以看到烤面包片;而打开烤面包的小烤炉,没准儿能发现冰 激淋。在这样的厨房做饭,光是想想就能让前文所述的上海男生发狂。
不过我们倒是能泰然处之。不仅能泰然处之,而且还乐趣无穷。苏轼曾经说,人生最惬意的有两件事:一是午后小睡,二是晚上泡脚。苏轼说这话的时候是在宋朝,中国,在一千多年过后的曼哈顿,午后小睡是不可能 了:美国人大都觉得大白天睡觉是一种匪夷所思的习惯;晚上泡脚也被渐 渐遗忘:大家常常熬到半夜才睡觉,谁也没有办法在极度疲倦的状态下享 受泡脚的惬意——如果苏轼能像我一样飘洋过海到这么个让人发狂的厨 房里来,可能也会跟我一样,养成饭后喝一杯咖啡的习惯,并且为之赋诗 一首。
HH 和我都爱喝咖啡,去 Broadway 上一家叫“Orens’”的咖啡店买了 咖啡豆,吃过午饭之后自己磨碎了煮咖啡喝。咖啡豆油亮油亮的,像小小 的甲壳虫,还没有磨碎就有一股浓浓的香味飘出来。我们的厨房很小,而 且终年不见阳光。于是我们在墙上装了一个很强的白炽灯,不论白天黑夜 都开着,照着厨房里唯一一张铺了碎花桌布的小方桌。我们就坐在这样的 白炽灯下喝咖啡,聊天。
很多时候我们的话题是回忆美好的学生时代。虽然我们仍然在上学 (这显得我们的学生时代漫长无比),但是在美国读书的感觉跟在中国读书完全不同,所以回想起我们的大学和中学,就好像回想起发生在另一个 世界里的事情一样。尤其是 HH有一次告诉我,中学的时候她们班居然在 教室里养了一条狗,不论老师在上面讲鸦片战争还是三角函数,坐在后排 的学生不是聊天就是逗狗,完全不给老师面子——按照 HH他们班当年 的排座次方法,坐在后排的学生都是差生,HH也是其中之一。十年之后, 我听 HH说起此事,发现她洋溢着自豪之情,而此时的 HH, 正在把杜威 的进步主义教育思想奉为圭臬的哥大教师学院学习教学法。我则坐在 HH 对面,为自己当年是个“优生”而颇感惭愧。因为除了说说当年怎么理直气 壮地对英语老师说“我没做家庭作业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以及半期考 试的时候提前交卷和同学翻墙出去玩被校长抓住之外,好像没有什么格 外有趣的事情可以跟 HH他们在班上养狗媲美。
这样聊着,时间就变得很慢,我们穿行在过去和现在之间,有种时空 交错,斑驳陆离的感觉。我想起读中学的时候,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一 条巷子——因为那条巷子旁边是座监狱,所以巷子的灰墙特别高,墙顶上 还有铁丝网,常常可以看见卫兵在墙头挎着枪巡逻——有一天,我走过那 道灰墙的时候,我就想:十年之后,我一定不会在这个地方。谁又能想到, 十年之后,我会在曼哈顿一个狭小的厨房里,一边喝一杯 French roast 或 者 French vanilla 的咖啡,一边想起十年前在监狱的灰墙前说过的话。其实 即使我不曾离开,我也不可能呆在原地:十年之内,我读中学的那个小镇 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学校还在,但是监狱早就不知去向,监狱旁 那条路也早已面目全非了。所有的东西只是还在我的记忆中。这让我感到 现实的飘忽不定:狭小的厨房,强烈的白炽灯,浓浓的咖啡,和我对面坐的 HH,有一天也会成为记忆中飘忽不定的东西。你伸出手去,什么也抓不 到;但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它们又会跳出来,那么鲜明,提醒你它们曾经存在过,或者现在依然存在。
每当咖啡喝尽,我们知道又得再次鼓起精神,面对纷纷扰扰的现实。 咖啡的余香仍然缠绕在厨房,我们都有些恋恋不舍,希望这样的时光能永 远继续下去——可是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短暂,才愈能显出它的珍贵吧。
2003 年 12 月 28 日于纽约 Manhattan
后记:
在哥大教师学院上学的时候,觉得生活从来没有那么苦过:学业那么 重;每天都在为下个学期的学费发愁;一个星期有两天要去一个中餐馆打 工,做的事情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至于是不是能把学业进行下去,或者 就算完成了学业,自己的未来是什么样子,想想就觉得很恐慌——一个人 究竟能在这样的恐慌中忍受多长时间呢? 而这种恐慌,多半还是自找 的。
这让我想到最近在现代艺术博物馆看到的一个行为艺术展:一个叫 谢德麟的台湾人,1978-79 年之间把自己关在一个笼子里,整整一年不跟 人说话,不看书,不看电视也不听收音机,简言之,除了吃喝拉撒什么也不 做。我看那个展览的时候想:一个人刻意地把自己置于这样的孤独当中, 要有多强大的内心,才能抵御孤独的咬噬而不至于疯掉。当然,像谢德麟 这样刻意追求极端孤独的人,人们把他们叫做“行为艺术家”。(他的其他 行为艺术包括:把自己和另一个人绑在一起一年;完全在户外生活一年; 正点的时候用手击墙上的一口钟一年......)他在忍受这种刻意创造的孤 独的时候,抱着为艺术献身的崇高目的。而且,该行为艺术家知道这种极 端体验的时间是:一年。
很难说在哥大教师学院上学是一种极端体验,说出来别人也不会相 信。但是在我的记忆当中,有那样的时刻,我在心底默默地对自己说:要是 仍是这样的状态,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一定离开纽约了。这是一种很模糊的 界定:我可以说是“状态”发生了变化——我搬了家,我工作了,我跟这个 或者那个恋爱了——,也可以说是“我”发生了变化——因为状态永远都 是一种主观的感知。结果第二年,第三年......直到现在,我发现自己仍然 在纽约。
我是刻意去了哥大教师学院上学,然而恐慌并非我刻意追求的体验, 非但如此,我还想方设法逃离恐慌,因此在这一点上,我不是行为艺术家。
2009 年 2 月 16 日于纽约 Manhatt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