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 II

#1 train station at 116 Street, New York City, Columbia University纽约地铁1号线116街地铁站:哥伦比亚大学

#1 train station at 116 Street, New York City, Columbia University

纽约地铁1号线116街地铁站:哥伦比亚大学

我跟很多人说过这个梦:

我家门前是一条河,河边是一条宽阔的水泥路,斜斜地伸向远方。 我沿着这条水泥路往上走,路两边一棵树都没有,光秃秃的。路的尽头 是一条地平线,地平线上方有一个硕大的,明亮的月亮。我正是沿着那 条路往那个月亮走去。月亮中间有一棵只有参差的枝杈的树,树上躺着一个人影。因为离得太远,所以我看不清楚那人影究竟是什么样子,不过有某种东西驱使我往那个方向走,想把那树上的人看清楚。

等我走近了,才发现并不是因为距离远才看不清楚,而是那人影本来就是一个似人非人怪物:头和四肢都很清楚,但是脸却是模糊一团。我站在这怪物面前,有些紧张,也有些害怕。我问那怪物是什么。那怪物 反问道:

“你是什么?” 带着某种害怕和虚荣,我开始描述自己,用尽了所有美好的词汇。

等我讲完了,那怪物说: “我正是你所不是的。”

我蓦然感到莫大的后悔,和恐慌:我面前站着的这个怪物,现在是一个完全邪恶的东西了——要是我哪怕留下一样美好的东西没有加在自己头上,这怪物 也不至于完全邪恶了。

然后我开始逃。

说来很巧,最近发现的一件事情也跟梦境有关。那天跟一个许久不见的 朋友去离工作地点不远的一个地方喝茶。喝茶的地方叫“The Alice’s Tea House”(爱丽斯茶屋——要是说“茶馆”,总是让人联想到中国式的茶馆,跑堂 拎着长嘴铜壶在狭窄拥挤的茶桌之间穿行,馆内还常常设一茶座,一些民间 唱戏的坐在那里拿腔拿调。这里可是地地道道的美式茶屋,“跑堂”的是皮肤 白皙,头发金黄,脸上带着甜蜜笑容,穿紫色长裙和浅棕色麂皮小短靴的女 孩)。《爱丽斯梦境奇遇记》是我小时候很喜欢,但是也颇为费解的一本童话书,讲一个叫爱丽斯的女孩子,坐在一棵树下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一只奇 怪的兔子,于是跟着那只兔子到了一个树洞。树洞深不可测,虽然有些可怕, 但她十分好奇,结果进了那个树洞。后来发生了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她变得很 小很小,再也回不去了。——当然这都是一个梦。她最后醒了,好好地躺在树 下。这个茶屋,就是根据这个童话装饰起来的,里面有很多小女孩喜欢的东 西:粉色的泡泡纱裙,放在桌子底下的小玩偶,等等。茶屋提供上百种口味的茶,并配以暖烘烘的,不同口味的Scone——一种形状不规则的大面团。这个著名的童话有很多寓意,其中一种写在二楼楼梯边墙上挂着的一个牌子上:

爱丽斯可能希望,要是当时她不进那个树洞,她就不会永远也长不大,不会碰到那么多让人困惑的事情了。可是,当时的她是那么好奇,比起不确定的 未来,她的好奇心有一种更强大的力量,驱使她走进了那个树洞。

茶屋里什么都好,可惜从领班到“跑堂”,都透着一股子让人讨厌的纽约东区上中城白人趾高气昂的劲儿。我现在在纽约,常常想自己是不是后悔,离开中国,离开北京,离开那么熟悉又那么舒适的生活。然而我太好奇了,就好像在梦中,受到某种力量的驱 使,让我怀着紧张而害怕的心情渐渐走近那个面目模糊不清的怪物一样。来到纽约后发生的种种,很难用“好奇”来解释。然而它们的确都发生了,而且, 跟爱丽丝和其他一切梦境不同的是,我再也回不去了。

2009 2 4 日于纽约 Astoria

70 Lesalle 7D

Lesalle 是我在曼哈顿的第一个住所。我到纽约的第一年,像蚂蚁逢雨 天就搬家一样,我一到假期就忙着搬家,好像搬家是很休闲的锻炼,最适 合消磨假期无所事事的时光一样。以至于后来,我跟别人说一年搬了 4 次 家,我都不知道是该为自己这种不屈不挠搬家的坚韧骄傲,还是该为自己 始终找不到一个落脚的地方悲哀:纽约何其大,曼哈顿也不小,我的要求 不过微乎其微——一个能放一张床,一张写字台的地方而已!

在哥伦比亚大学(简称“哥大”)附近,Lesalle 是一条很不著名的街道。 曼哈顿除了非常 Downtown 的地方每条街有自己的名字,比如 Canal Street, Wall Street, Huston Street......其他地方的街道都以数字命名。据说 当年开始建设纽约的时候,大家还慢条斯理地给每条街道取一个有纪念 意义的名字,比如 Huston,就是一个著名家族的姓;后来城市扩张的速度 太快了,设计者们一来必须讲究效率和速度,二来如果每条街道都要想个 有意义的名字,可能也不胜其烦了,于是就按照数字由小到大一直排上 去。不过另一个后果就是在 downtown 还有很多街道可以跟历史联系起 来,在 midtown uptown 却一点历史气息都没有了。哥大的大门在 116 街和 Broadway 交界的地方,正对着一个地铁口;哥大教师学院在 120 街; Lesalle 位于 124 125 街之间,再往上就是著名的 Harlem 区了。

70 是大楼的号。也就是说,我是住在 Lesalle 街道上的第 70 号大楼。我 住的地方有大概 4 栋大楼聚在一起,大楼之间是一片高低不平的花园,花 园里有花有草(不然还叫什么花园!),有长椅,还有大小松鼠到处窜来窜 去——我刚到纽约来的时候看见只要有花园,有草坪的地方就有松 鼠——浑身灰毛,拖着一条蓬松的长尾巴到处乱跑,一点也不怕人——很 是惊讶,觉得纽约人民的生态保护觉悟真是高——其实这完全是个人偏 见。我对松鼠有偏爱,觉得它们长得比同是啮齿动物的老鼠可爱多了。我 在地铁站里看见到处跑来跑去的大灰老鼠时,就没有把这种景象同纽约 人民的生态保护觉悟联系起来。

我在 Lesalle 的公寓房间很大,是我迄今为止住过的最宽敞的地 方——不过大得有点空荡荡的,因为我实在没有多少东西可以充实它。客 厅里是一张巨大的沙发和一张摇摇欲坠的桌子:都是房东留下来的—— 房东是一个个子高挑的年轻黑人女子,在哥大学法律,我觉得她长得很漂 亮;可是后来等到我们退了房子,要她还押金的时候她就躲起来不见我 们,我就觉得她不漂亮了——不仅不漂亮,而且想想都觉得面目可憎!人 就是这么主观的动物。

我对于 Lesalle 的回忆,也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

这主要跟和同屋的韩国女人作斗争有关。公寓里一共住了三个人:林 和我,我们合住在一间大屋里;另一个韩国女人,住在一间较小的屋子里。 她的屋子因为有一张很堂皇的老式大床,显得异常拥挤。我们和韩国女人 的斗争,如果不能用可歌可泣形容,至少也称得上荡气回肠:当我们用有 限的英文把那个韩国女人气得暴跳如雷的时候,那种感觉的确荡气回肠。 虽然我们的争执表面看来都是围绕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打扫卫生之类 的,但当韩国女人鼻孔朝天,说“Chinese is dirty”的时候,我们就不得不声 明:首先,有的中国人 dirty 并不能证明我们 dirty,因为诸多事实表明,其实是韩国女人自己 dirty;第二,有的中国人 dirty 也不能证明所有的中国 人都 dirty,因此“Chinese is dirty”这句话犯了 over generalization 的错误;第 三,“Chinese is dirty”这句话本身的侮辱性显而易见,韩国女人说出这句话 来,显然不仅仅是因为逻辑学得不好,所以我们也就没有理由对她保持客 气——这样我们的争执就上升到了国家民族的高度,每次跟韩国女人论 战完毕就有一种自豪感,觉得不仅仅捍卫了自己的尊严——在美国这种 感觉就是这样明显。不过捍卫民族尊严的最终结果对林和我并不好:韩国 女人从中作梗,硬是让我们没有办法拿回租房的押金。

其余的回忆就是关于林和我的了。在 2002 8 29 号之前,我们谁 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但那天下午,我们在学校提供校外租房资料的中心 碰上,一问之下,不仅同是刚到哥大教师学院,而且居然同是来自四川!然 后我们就一起找房子,住到了一起,每天轮流做很辣的川菜吃,回头想想, 连自己都感慨整个过程的戏剧性。现在,在我关于纽约的回忆中,林占据 了某种“必然性”的位置,但这种必然性有一个很偶然的开端。虽然我很想 说其实每种必然性的开端都是很偶然的,但我知道我必须谨慎。因为这样 会犯了跟韩国女人同样的 over generalization 的错误,而且我的人类学教授 们也要对我大失所望了:我在教师学院学了两年人类学,主要就是知道了 这个世界上其实没有什么 general rule 可言。

说我们住在一起,这不仅仅是概念上的——我们是同屋;而且是物理 上的——我们不仅合用一间卧室,甚至合用一张床。这样说起来颇有“同 志”之嫌。加之我和林个子差不多,常常出双入对地去买菜,在独来独往 的美国人眼里,嫌疑就更大了。不过我们并不在乎,而且在纽约这个地方, 是“同志”也不奇怪,教师学院就有专门的 Gay & Lesbian(男女同志)协会, 还在教师学院的餐厅办聚会。后来林和我常常开玩笑说干脆就做“同志” 算了,还可以去登记教师学院的 family house!

刚到美国,买什么东西都要换算成人民币,一美元约等于八块钱人民 币,这样换算的结果是什么东西都不敢买了,因为什么东西都贵得惊人: 一片比萨饼要 20 多块钱,到中餐馆去买一个午餐得要 30 多块钱;连最简 , 最 营 养 Bagel (一种包圈一样的太食品) 6 7 块(以上均以人民币为单位)!那时候每天晚上熬夜看书到 12 1 点,中 午想喝杯咖啡都在算:一杯咖啡 85 美分,如果一天一杯,一个月下来要差 不多要 25 美元,那就是 200 块钱人民币。一个月花 200 块钱喝咖啡是不是 太奢侈了!我刚来美国的时候就是这么土!我们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双人 床,如果要买一张床,即使是旧的,也得要好几十块钱——于是我们就抱 着等着天上掉馅饼的侥幸心理先在一张床上凑合。有时候免不了“肌肤相亲”,林说:你的皮肤好光滑,再吃一次你的“豆腐”。我们就在黑夜里大笑。

后来我们的馅饼终于掉了下来。一天晚上,我从学校回去,看见楼下 的一个叫 Max Soha 的意大利餐馆旁扔了一个单人床垫。时值秋天,Max Soha外仍然坐了很多人,空气中有种秋天的凉凉惬意。我想在这个时候捡 床垫,真是太他妈煞风景了!可是我还是走过去,拖了拖床垫,死沉死沉 的。于是我跑回去,对林说:下面有个床垫,要不要?要!当然要!林二话 没说,就跟我下楼,一路狂奔至床垫,生怕晚了就被别人捡去了。虽然我像 个知识分子一样死要面子,但是床垫终究还是比面子重要。所谓人穷志 短,其实就是说的这么回事。

床垫只是馅饼的一半。因为只有床垫,没有床,我仍然跟林睡一张床, 过幸福的“同居”生活。直到有一天,我回公寓的时候,林兴奋地告诉我,她 在地下室里发现了一张单人床,和韩国女人一道搬了上来(那时候我们的 民族矛盾还没有表面化)。就这样,终于,我有了一张床。软绵绵的,很舒 服。我到处发邮件,告诉国内的朋友,我现在有了一张床。后来我搬家的时 候,很想把床也一起搬走,可惜即使是单人床,对于经常搬家的我来说,也实在是沉重的负担了。 后来我和林没有再“肌肤相亲”过。晚上关灯过后,我们有时候躺在床上聊天,聊四川的麻辣烫,家里做的腊肉,以前的男朋友,等等等等,聊到深夜 1、2 点钟,好像回到了大学宿舍,虽然我们是在曼哈顿离 Harlem(著名的黑人区)很近的一个公寓里,旁边住着一个讨厌的韩国女人。

第一个寒假快过去的时候,林和我都另外找了住所。有的人总是抱怨生活一成不变,对于我来说,生活却是变化太快,还没有真正适应这个,又 得开始面对那个了——这也很可能因为我反应迟钝,适应太慢。我还没有 真正适应 Lesalle,就不得不离开它了。我对离开 Lesalle 颇感高兴,虽然对于 要和林分开觉得很留恋——这样下去,真的变成“同志”也不是不可能了(呵呵)!我们虽然有很多地方不同,但无论如何,有种相依为命的感觉。直 到很久很久以后——就是说,林已经有了男朋友,搬到 Downtown 的一个 studio 住了,而我也不必盘算每天喝一杯咖啡是不是太奢侈了以后——我 们回想起在 Lesalle 过我在美国的第一个生日:我们买了一个小蛋糕,在蛋 糕上插了一支小蜡烛,我对着窗外川流不息的汽车的尾灯,许下一个 25 岁的心愿——我们仍然感到这种相依为命的亲切,虽然我已经忘了,当时 我许下了什么心愿。

2003 12 26 日于纽约 Manhattan

后记:

重读当年这篇文章,已经是二零零九年的二月。当年我在教师学院外 面的大街上觅食,抱怨一片比萨饼换算成人民币要二十多块钱;现在回中国去,二十多块钱还买不了一块比萨饼了呢。七年之间,这世界究竟变了 多少呢?

我和林都仍在纽约。她早已在曼哈顿西边哈得孙河对面的一幢公寓楼住下,跟老公一起经营幸福的小家庭,并期待他们的第一个孩子的降临;我则在中国与美国之间辗转几年之后,终于在曼哈顿东面的 Astroia 定居下来——“定居”是一种很不可靠的说法,但是比起当年我们住在 Lesalle 来说,要“定居”很多了。从搬进去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清楚 Lesalle 只是一个临时的地方。未来的无限可能性展现在我面前,有些并不是我期 待的,而未来也并没有完全按照我期待的方式发展——未来从来就没有 按照我期待的方式发展,要不然这世界就太无趣了。虽然,在七年后的我 看来,我为了“有趣”付出了,而且仍然在付出,很大的代价。

2009 2 16 日于纽约 Manhattan

642 W172 5D

我在 2004 年第二天的清晨从 172 642 号前走过:那是一排灰黄色 的建筑当中的一栋,门是暗得发黑的红色。印象当中我似乎仍留有一把钥 匙,但并没有带在身上。不过即使带了,我也不会开门进去:我讨厌的约旦 人还住在那里,我喜欢的 M 却已经搬到 177 街去了。我只是站在外面很快 地朝里望了一眼——里面静悄悄的,很昏暗,我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 听见——然后我就走过去了。

我在这里住的时候,十次有九次进这座大楼都看不到一个人影,楼道 里又安静得要命,让我怀疑整栋大楼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住着。不过等我 进了自己的公寓,十次又有九次看到厨房的灯亮着,同屋的约旦人正在做 饭——整个公寓充斥着鸡肉的味道,那个过分敏感的电子火警器拼命地 响——这时候我就会希望整栋大楼还是只有我一个人好。约旦人四十岁, 以前在哥大读人类学,现在却找不到工作,整天郁闷地在家里喝啤酒,吃 鸡肉。这让我很为自己的前途担忧,因为我也是学人类学的。传说他以前 有一个美国老婆,后来跑掉了。既没有工作,也没有女人,所以约旦人加倍 郁闷。我虽然很能理解,但是并不喜欢。

我喜欢我的另一个同屋——一个从江西来的女人,叫M。虽然已经过 了三十岁,但是仍然很有风韵,眼如秋水,一头长长的黑发披下来,非常迷人。她原本嫁了一个既有钱又英俊的美国人,“911”过后,该美国丈夫却声称自己无力赡养她,带了值钱的家当跑了。然后她就从原世贸中心附近的一座月租两千的公寓,搬到了我的隔壁:月租五百的一间小公寓,即使摆 放她的美国前夫不屑带走的家俱仍显得拥挤;该公寓位于 Harlem,曾经以 社会治安动荡不安著称,直到现在,当我告诉别人我住在 172 街的时候, 对方的第一个反应常常仍然是:Is it safe?1虽然我们见面聊天的时间并不 多,但我喜欢 M,多半是因为同是单身女人,知道在纽约挣扎的不易,而且 我们坦言自己的苦闷,并且相互鼓励。约旦人听见我们在一起说中国话, 总是好像很生气,因为他一句都听不懂。但我们人多势众,才懒得理他呢!

172 街住并非像旁人想象的那样可怕。我在餐馆打工的时候,常常 晚上 11 点了在 Broadway168 街下车,穿行 4 个街区回公寓,依然安然无 恙。不过这也有可能是我运气好。我有一个朋友,搬到这边住不到两个月 就被打劫了一次:两个黑人拿着枪气势汹汹地抢走了二十多美金。风每次 很不情愿地晚上送我回公寓的时候,总是在钱包里放点现金,以防打劫者 失望之余给他一枪——我因为缺乏被抢的经验,所以对他此举很是不屑: 我有一次凌晨 2 点钟的时候狂奔至他那里,兜里还什么都没带呢!我当时 想的是,如果有人要我的命,要就是了。我冲动之下做事情,总是有股不要 命的劲头。虽然我知道这是个坏习惯,但至今仍然没改。

虽然我以前很少承认,但是 2004 年新年第二天,在搬离了 172 街差不 多 6 个月之后回到这里,坐在麦当劳里喝咖啡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当 时那么快搬到 172 642 号,连多余的一天都没有犹豫,有一半是因为风 也住在这附近。他在 173 街,Haven 大道,离我当时住的地方只有两个街区 不到。那天早晨我走过 172 642 号后继续往东,走上一个短短的斜坡, 就到了 Haven 大道。站在街口可以看见路的尽头风住的那栋公寓——哥 大医学院的学生宿舍。不知道他是不是还在睡懒觉,或者去别的地方度假 了,或者,他早已不住在那里了也不一定——在曼哈顿,要时刻做好准备 面对变化。那天早晨,我并没有停留,而是扭头朝相反的方向走了。

我直到现在都不清楚,当时跟风在一起,究竟是出于爱情,还是因为 别的什么原因。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很绝望,绝望到深夜的时候背对着他流 泪,却始终不想让他知道。但我似乎又被绝望本身诱惑,虽然常常下定决 心要走开去,却始终走不开。我对风说了无数次分手,每次说分手的时候 都觉得绝无可能再回到他身边,但是每次说了分手之后又莫名其妙地和 好了。我记得有一次和好的情形是这样的:那时我又跟他说分手,说的时 候照例很平静,风从 173 街他的公寓把我送到 172 街我的公寓,两个人在 门口说“拜拜”,头也没回地各自回去了(反正我是没回头,想来他也没回 头吧!)。有我当时写的一首诗为证:

多平静

像风暴过后的荒原

五月的天空依然阴霾

我曾经对你说过的樱花树

花瓣开始飘落

纷纷扬扬

像无力垂下的手

像无数声叹息

无奈而忧伤
......

一个星期之后,风说,我们谈谈吧。我答应了。结果我们见面的时候几 乎什么话都没说。在《水木年华》的歌声中,我们紧紧相拥。风说,这样不是 很好吗。然后我们就又和好了。

我想那种把我跟风再连接在一起的力量(我甚至不知道那是不是爱 情!),可能就像那樱花的花瓣一样,脆弱而短暂。尽管如此,在孤独的生活 中,那仍然是唯一可以慰籍的东西,所以只能凭本能地抓住它,或者被它 抓住。但这跟我期待的爱情很不一样:我期待的是焦仲卿和刘兰芝的爱 情——柔韧如蒲苇,坚强如磐石——由此可见,中国古书里很多东西真的 害人不浅,如果当年我没看《孔雀东南飞》,可能也不会到了美国还在发这 种梦。我跟风在一起的时候,也觉得是在发梦,不过是另一个梦罢了。在那 个梦里,什么都是朦胧一片,我像个眼睛近视得很厉害的人(其实我眼睛 本来就近视得很厉害),什么都看不清,只是不由自主地越陷越深。

我们就一直这样分分合合,后来说“分手”的时候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了。但就是这样我们却真的分开了。我最后离开风那天是在六月,夏天的 空气孕育着蠢蠢欲动的不安。我在屋里等风回来。我已经把自己的东西收 拾好了,煮了一锅白米粥(又煮得太干了),趴在床上看一个很小的电视。 想到待会儿又要跟他说分手,觉得很荒谬,也有一点紧张。我说话不算数 已经很多次了,可是我知道这次是真的,真的是真的了。

风回来过后坐到电脑前面开始看新闻,然后大骂“姚明今天又输了”! 我从床上坐起来,对他说分手。虽然话音未落我就觉得嗓子里像堵了点什 么,但我的声音很平静。我说话的时候风仍然在键盘上敲敲打打,我说完 过后他就转过来,对我说:

“好啊。反正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这时候我的电话响了,林和她男朋友 P 开了车在楼下等我了。 风送我下楼去,我们在马路边说最后一声再见。风似乎还想搂我一下,但是我躲开了。 直到最后,我也不知道风是怎么看我,我也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我在 2002 年冬天认识他,到 2003 年夏天和他分手,中间间插无数次分 分合合,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认识一个人,实在是太难了。风是我给他想 出来的名字,但在现实中我从来不这样称呼他。直接叫他的名字也显得不 妥,所以事实上每当需要叫他的时候,我就张口结舌,好像被人问“人类学 是什么”一样:忽而觉得了然于胸,忽而又觉得一无所知。不过归根到底, 我觉得是因为到了纽约过后,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所以对于跟风不欢 而散,我每次想起总有点愧疚。不过真正高高兴兴说分手的情侣,我觉得 不仅听着新鲜,而且也不合情理。

P开着车在Broadway上向121街驶去。开始下雨了,雨水打在玻璃窗 上,一条一条地流下来。老天爷就是这么配合我的情绪。

我搬离了 172 街。回想起去年寒假我刚刚搬到那里,收拾完屋子的那 天早上:暖气片在墙角“咕咕”地响,我坐在明亮的窗户后面,一边听波切 利的交响乐,一边写自己喜欢的东西,觉得似乎找到了一种久违了的感 觉。我想想要开始的一个新学期,想想要布置的一个新房间,想想要怎样 重新去面对风,就微笑起来。一个学期之后,我坐在 P 的车里把 172 街的 灰墙和风远远地抛在身后,这是我不曾期望的。风肯定也不期望这样。不 管大家怀着什么样的憧憬来到美国,都希望自己的生活像春天的空气一 样,明净而芬芳,孕育着无数新的希望。但我总是怀疑,我们都在发梦,而 且因为是在不同的梦当中,所以我们谁也听不懂对方的呓语。加之多数情 况下,做梦的人并不知道自己原来是在梦中,所以老老实实地把梦呓当成 了实话。

我这样说,觉得自己的角色非常可疑:因为我说自己在梦中,好像我 现在已经从梦中醒来了一样。其实也未必。这种情况叫做梦魇:做梦的人以为自己已经醒了,可是实际上仍然是在梦中。所以得出的结论是,不论 我说什么,都是梦话,千万别当真。

2004 1 2 日于纽约 Manhattan

后记:

多年过去,我仍然孑然一身。被孤独咬噬的时候,会产生各种各样的 怀疑: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不懂得什么是“爱”;怀疑自己是不是一直要这 样孤单下去;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变成了一个人人讨厌,避之犹恐不及的 人,而自己仍蒙在鼓里......在纽约式的生活当中,没有很多参照让我从别 人的眼光当中看到自己。况且,就算有人冷眼旁观,我也会不可避免地冷 峻地回应:别人凭什么比我更了解“我”呢?

我仍然不可避免地偶尔想起风——就像现在这样,坐在一个摩洛哥 人开的咖啡馆里,弥漫着中东风情的音乐,对面一个亚洲女孩大声地讲 电话;旁边四个女孩子围坐在一张桌子旁一边做针织,一边聊天;角落一 个瘦削的男孩端坐在苹果电脑后,偶尔咳嗽几声——我渐渐喜欢上了这 样的时刻,在熟悉的陌生场景里,沉入自己的回忆和想象中,独自品味,无 人能解。风常常在我的回忆中,然而我从未曾怀疑跟风的相遇,或者分开, 是一个错误。那是发生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以及那时的风和我之间的 事情。如果时光倒流,我们重头来过,我想,仍然是同样的结局。

2009 3 23 日于纽约 Astoria

431 W121 3A

12 月的一个晚上,确切的说应该是凌晨,因为当时已经 1 点半了—— 在美国就是这样,总是在凌晨以后才睡觉,渐渐就模糊了晚上和凌晨的界 限——我终于写完了关于纽约中餐馆人类学田野调查的初稿。虽然我对 初稿仍然很不满意,但做完了一件事情,总是有如释重负的感觉,而且一 份四十多页的初稿摆在自己面前,即使对内容不满,也当为自己组织文字 的能力感到骄傲——况且还不是用自己的母语!

我慢慢地翻看自己写的东西,想起去年的寒假,每天早上搭地铁去皇 后区 Flushing 一个中国人开的培训班学习怎样在餐馆里做收银小姐。一个有点娘娘腔的,号称在纽约做了十年餐馆经理的男人在一间狭小的教室 里教我们怎么记门牌号码,怎么写菜名,遇到胡搅蛮缠的顾客骂“fuck you”的时候应当怎样应答,等等等等。一切又如此真切地展现在面前:我 坐在去 Flushing 的地铁上,在车轮撞击铁轨的隆隆声中听录音,听到磁带 :“ Chicken Broccoli 稿上写”(指代芥) 字 样......

万籁俱静。偶尔有汽车的引擎声从外面的街道上远远地传来,消失在 寂静的黑夜里;百叶窗紧紧地闭着,冬天的寒风透过窗缝溜进来;因为忙 着准备期末要交的好几篇论文,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收拾书桌了,从图书馆借来的三十几本硬皮书乱七八糟地堆着,散发着一种陈旧的气息;桌上的 台灯顶了一个蓝色的灯罩,幽幽地亮着。家在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或 许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失落,或许甚至就不曾有过——在凌晨一点半的曼 哈顿,好像全世界的人都睡着了,只有我一个人醒着,被自己的回忆穿透。 我放声大哭。反正没有谁听见,除了我。

这是发生在431 W 121 3A 里的事。那是一栋古老的红色的小楼,一共 只有六层,没有电梯,但是楼道里很腐败地安装了空调,夏天的时候从外 面走进去,有种起鸡皮疙瘩的冲动。大楼门口有一张摇摇欲坠的木椅,天 气好的时候,我就端一杯水,坐到那里去看书:风和日丽,平静而安详,看 到谁都想微笑着打个招呼——这种时候,小 Z HH 就会笑我:哎呀,又 小资去了!我莞尔一笑,还是径直下楼去(很可能我的笑容并没有“莞尔” 这么优雅,不过这得让小 Z HH 来评价了)。

Z HH 是一对爱侣,也是我的室友。即使按照美国人的标准,两 个人个子都很高,所以就算走在曼哈顿的大街上也很引人注目。我走在他 们旁边,就会更引人注目——因为即使按照中国人的标准,我也很矮,所 以跟他们一起出现在街头,就会因为巨大的反差而形成强烈的视觉效果。 但是我并不以为忤,所以我们就常常这样反差着出去。2003 年暑假的时 候,我刚刚搬过去。傍晚的时候我们一起出去散步,走过 Broadway 上的哈 根达斯店的时候,一人买一个冰激淋。夏日的晚风轻轻拂过,手里的哈根 达斯冰激淋渐渐融化,甜得有点腻人,生活似乎开始向我展开它美好的一 面了,这让我觉得喜悦得不得了。

后来我们的大部分交流是围绕厨房和餐桌进行的。“吃”这个话题虽 然乍听起来很庸俗,但却是生活的一部分,或许是全部也不一定——毕竟 “住”和“穿”不是每天都得考虑的话题。有的中国学生来了美国好几年了 仍然保持了每天坚持做饭,精研各国菜谱,配备各种精良厨具的优良传统(我认识的一个上海男生就宣称自己有六套锅,而且动不动就说自己在烧 乌骨鸡,炖牛腩汤,炒年糕云云),但可惜我们的厨房里虽然常年活跃着两 个女人——其中一个还来自以美食著称的重庆(那就是我!)——我们的 风格却以“简约”为主:有时候甚至简约到打开冰箱,发现里面空空如也。 考虑到我们的碗柜常常显得太小(这真是咄咄怪事:做饭不多,碗碟倒不 少!),我们甚至想过不如把冰箱改做碗柜算了,这样我们的厨房就会显得 很有个性:打开冰箱,可以看到碗碟。以此类推,打开烤箱,可以看到锅;打 开微波炉,可以看到烤面包片;而打开烤面包的小烤炉,没准儿能发现冰 激淋。在这样的厨房做饭,光是想想就能让前文所述的上海男生发狂。

不过我们倒是能泰然处之。不仅能泰然处之,而且还乐趣无穷。苏轼曾经说,人生最惬意的有两件事:一是午后小睡,二是晚上泡脚。苏轼说这话的时候是在宋朝,中国,在一千多年过后的曼哈顿,午后小睡是不可能 了:美国人大都觉得大白天睡觉是一种匪夷所思的习惯;晚上泡脚也被渐 渐遗忘:大家常常熬到半夜才睡觉,谁也没有办法在极度疲倦的状态下享 受泡脚的惬意——如果苏轼能像我一样飘洋过海到这么个让人发狂的厨 房里来,可能也会跟我一样,养成饭后喝一杯咖啡的习惯,并且为之赋诗 一首。

HH 和我都爱喝咖啡,去 Broadway 上一家叫“Orens’”的咖啡店买了 咖啡豆,吃过午饭之后自己磨碎了煮咖啡喝。咖啡豆油亮油亮的,像小小 的甲壳虫,还没有磨碎就有一股浓浓的香味飘出来。我们的厨房很小,而 且终年不见阳光。于是我们在墙上装了一个很强的白炽灯,不论白天黑夜 都开着,照着厨房里唯一一张铺了碎花桌布的小方桌。我们就坐在这样的 白炽灯下喝咖啡,聊天。

很多时候我们的话题是回忆美好的学生时代。虽然我们仍然在上学 (这显得我们的学生时代漫长无比),但是在美国读书的感觉跟在中国读书完全不同,所以回想起我们的大学和中学,就好像回想起发生在另一个 世界里的事情一样。尤其是 HH有一次告诉我,中学的时候她们班居然在 教室里养了一条狗,不论老师在上面讲鸦片战争还是三角函数,坐在后排 的学生不是聊天就是逗狗,完全不给老师面子——按照 HH他们班当年 的排座次方法,坐在后排的学生都是差生,HH也是其中之一。十年之后, 我听 HH说起此事,发现她洋溢着自豪之情,而此时的 HH, 正在把杜威 的进步主义教育思想奉为圭臬的哥大教师学院学习教学法。我则坐在 HH 对面,为自己当年是个“优生”而颇感惭愧。因为除了说说当年怎么理直气 壮地对英语老师说“我没做家庭作业因为我觉得没有必要”,以及半期考 试的时候提前交卷和同学翻墙出去玩被校长抓住之外,好像没有什么格 外有趣的事情可以跟 HH他们在班上养狗媲美。

这样聊着,时间就变得很慢,我们穿行在过去和现在之间,有种时空 交错,斑驳陆离的感觉。我想起读中学的时候,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一 条巷子——因为那条巷子旁边是座监狱,所以巷子的灰墙特别高,墙顶上 还有铁丝网,常常可以看见卫兵在墙头挎着枪巡逻——有一天,我走过那 道灰墙的时候,我就想:十年之后,我一定不会在这个地方。谁又能想到, 十年之后,我会在曼哈顿一个狭小的厨房里,一边喝一杯 French roast French vanilla 的咖啡,一边想起十年前在监狱的灰墙前说过的话。其实 即使我不曾离开,我也不可能呆在原地:十年之内,我读中学的那个小镇 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学校还在,但是监狱早就不知去向,监狱旁 那条路也早已面目全非了。所有的东西只是还在我的记忆中。这让我感到 现实的飘忽不定:狭小的厨房,强烈的白炽灯,浓浓的咖啡,和我对面坐的 HH,有一天也会成为记忆中飘忽不定的东西。你伸出手去,什么也抓不 到;但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它们又会跳出来,那么鲜明,提醒你它们曾经存在过,或者现在依然存在。

每当咖啡喝尽,我们知道又得再次鼓起精神,面对纷纷扰扰的现实。 咖啡的余香仍然缠绕在厨房,我们都有些恋恋不舍,希望这样的时光能永 远继续下去——可是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短暂,才愈能显出它的珍贵吧。

2003 12 28 日于纽约 Manhattan

后记:

在哥大教师学院上学的时候,觉得生活从来没有那么苦过:学业那么 重;每天都在为下个学期的学费发愁;一个星期有两天要去一个中餐馆打 工,做的事情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至于是不是能把学业进行下去,或者 就算完成了学业,自己的未来是什么样子,想想就觉得很恐慌——一个人 究竟能在这样的恐慌中忍受多长时间呢? 而这种恐慌,多半还是自找 的。

这让我想到最近在现代艺术博物馆看到的一个行为艺术展:一个叫 谢德麟的台湾人,1978-79 年之间把自己关在一个笼子里,整整一年不跟 人说话,不看书,不看电视也不听收音机,简言之,除了吃喝拉撒什么也不 做。我看那个展览的时候想:一个人刻意地把自己置于这样的孤独当中, 要有多强大的内心,才能抵御孤独的咬噬而不至于疯掉。当然,像谢德麟 这样刻意追求极端孤独的人,人们把他们叫做“行为艺术家”。(他的其他 行为艺术包括:把自己和另一个人绑在一起一年;完全在户外生活一年; 正点的时候用手击墙上的一口钟一年......)他在忍受这种刻意创造的孤 独的时候,抱着为艺术献身的崇高目的。而且,该行为艺术家知道这种极 端体验的时间是:一年。

很难说在哥大教师学院上学是一种极端体验,说出来别人也不会相 信。但是在我的记忆当中,有那样的时刻,我在心底默默地对自己说:要是 仍是这样的状态,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一定离开纽约了。这是一种很模糊的 界定:我可以说是“状态”发生了变化——我搬了家,我工作了,我跟这个 或者那个恋爱了——,也可以说是“我”发生了变化——因为状态永远都 是一种主观的感知。结果第二年,第三年......直到现在,我发现自己仍然 在纽约。

我是刻意去了哥大教师学院上学,然而恐慌并非我刻意追求的体验, 非但如此,我还想方设法逃离恐慌,因此在这一点上,我不是行为艺术家。

2009 2 16 日于纽约 Manhattan

哥大教师学院(一)求学篇

不论从哪个角度看,Teachers College1(简称 TC)都像一座古堡。这座 建于 19 世纪后半叶的学院一百多年来一直保持着庄严古老的面貌:粗糙 的红色石墙,哥特式的门窗,高大宽阔的空间,中间一座尖尖的角楼突兀 地刺向天空,楼顶的小玻璃窗让我想到巴黎圣母院屋顶那个丑陋的敲钟 人的小房间。TC一共有6座命名的大楼(这六座大楼分别是院MainHall、Thorndike、HorraceMan、Thompson、GraceDodge、RussellHall),无数古老的楼梯和狭窄的通道把这些大楼连在一起;地下室的通道更是纵横交错,可以到达任何一栋大 楼,颇具开展地道战的实力。Main Hall 的大门厚重无比,大门下的台阶平整而光滑,阳光灿烂的时候常常坐了一些学生在抽烟。一进 Main Hall 的大门,迎面一堵墙上写着一百多年前约翰·杜威的名言:

“I believe that education is the fundamental method of social progress and reform。”(我相信教育是社会进步和改革的基本方法。)

杜威几乎把整个社会进步的责任都放在教育上了,所以可想而知,在这样的古堡里上学,有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阳光落在厚厚的石墙之外, 只有 Grace Dodge Russell Hall 之间的 Russell Yard 能着落下午的阳光, TC BBQ 全都在这里举行。我来的第一个星期,在 Russell Hall 的一间地 下室里上课,窗户正好对着 Russell Yard。那天课上到一半,看到外面正在 举行迎新生的 BBQ,于是教授和学生倾巢而出,一人端了一个 Burger 来,在烤牛排的香味中继续讨论下周要看的书:涂尔干的《社会科学的原则》(Principles of Social Science)。

多数时间我一头扎进 TC 迷宫般的走廊里,从这个楼梯钻到那个楼 梯——虽然 TC 所有的大楼都相通,理论上是为了方便,但是路线全都迂回复杂,来了一年多的学生仍然常常迷路。TC 所有的建筑,都以暗红为 主——可能为人师表在什么地方都一样,需要板起面孔来,即使杜威大半 辈子为进步主义教育奔走呼号,推进教育朝活泼,贴近生活的方向发展, TC 自己仍然脱不了严肃刻板的气氛。杜威的塑像更是严肃:黑漆漆冷冰 冰的半身像,立在 Main Hall 空荡荡的一楼走廊里,没有人的时候从那里 经过,怪吓人的。

我在 TC Anthropology and Education(人类学和教育)。这个专业比 较让人困惑。别人常常会问我什么是“anthropology”,本来我在来 TC 前,觉得人类学是研究文化的,来了之后发现人类学家们对于“文化”的理 解简直多到令人发指的地步:10 个人类学家可能有 100 个关于文化的概 念——因为他们自己都在无数概念之间犹豫不决。后来看到一本权威的 书里面说人类学是“the science of human”(人的科学),觉得这个解释不 错。但细究之下,发现这种说法里的两个实词,“science”(科学)和“human” (人)全都指代不清:关于什么样的学科能被称为“science”,自然科学家和 社会科学家向来就争论不休,人类学的位置更是尴尬;而“human”究竟是 指的生物意义上的人还是社会意义上的人,恐怕又得要一本专著来论述——所以“the science of human”这句话,意思最清楚的倒是那两个虚词 “the”和“of”了。我对人类学的理解就这样游离在虚虚实实之间,别人问的时候我就张口结舌,什么话都答不上来。 然而我对这样的尴尬一点都不介意。这倒不是因为我脸皮厚,而是因为这个问题如果能用 10 分钟解释清楚,人类学也就不能成为一门饱受争 议的学科了:连自己是什么都没弄清楚,还敢独立门户!如果拿这个问题 问我的教授,他们可能也会抓抓头皮(因为我的教授个个是饱学之士,所 以头上除了头皮,没有多少东西可以抓抓挠挠),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本来人类学就是研究“意义”(meaning)的学问,所以要问起某个词是什么 含义,那简直就像掉进了陷阱里:因为这个词总是需要别的词来解释,而 别的词又需要别的词......这样下去就无穷无尽了。我读的这个专业头两 年要求做一个田野调查(field study),有一天我们在课堂上讨论一个同学 写的开题报告,研究从美国回牙买加去的牙买加人的经历。该同学是个来 自牙买加的美女,一头乱蓬蓬的卷发,身材好得不得了,常常穿得很性感 地坐在教室里,一边口若悬河一边左顾右盼,巨大的耳环在颀长的脖子上 方来回晃动。因为她英语说得飞快,我头半学期基本上从来没有听懂过她 说的话,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我对人类学的自信心——当然这是后话。我 们已经开始讨论一会儿了,一个黑人教授,研究非洲人类学的,才推门进 来。因为他威望极高,身体又不好,所以大家对他都很敬重。他可不管我们 讨论到哪里了,一坐下就对该美女同学说:“请翻到第一页,第一段,第一 行,这个‘development’(发展)是什么意思?”问得不仅美女同学花容失色, 坐在旁边的我们也都倒吸一口凉气。倒不是教授有意想考考我们对 development 的理解,也不是他想等我们都答不上来的时候卖弄自己对 development的学问(因为该教授研究赞比亚政治经济制度的变迁,所以对 development 的问题肯定研究颇多),而是他真的不知道该美女同学究竟在什么意义上使用 development。后来我们写开题报告的时候都小心翼翼,定义每一个觉得需要定义的词。结果发现除了虚词,比如“the”、“a”、“to”、 “from”3等等之类,每个词都似乎需要定义。如果是这样,我们的论文首先 就得是一本辞典了。所以我们一边讨论哪些词需要定义,一边还得考虑是不 是定义过分的问题。当然什么叫“定义过分”,这又是一个需要定义的问题。 人类学就是这样把教授和学生都绕了进去。一个当代著名的文化人 类学家 Geertz,说人类学实际上是研究“眨眼睛”(winks)的学问。眨眼睛虽 然是单纯的某只眼的眼皮迅速收缩的物理行为,但是别人冲你眨眼睛的 时候,你肯定不会以为他(她)只是想收缩眼皮,肯定会猜他(她)为什么要 冲你眨眼睛,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如果你觉得他(她)的“意思”是你想的 那种“意思”,可能也会眨一个回去,表示某种理解和沟通。人类学家们要 解释某种文化,就好像是某个人冲着他们眨了一下眼睛,然后他们就坠入 爱河,不仅眨回去,而且开始研究这“眨眼睛”的真正含义是什么。但这是 一个希望渺茫的过程。因为别人冲你眨眼睛的时候,他(她)的意思可能并 不如你所理解的那样,所以你眨回去的时候,他(她)所理解的你眨的眼 睛,跟你自己的意思又不一样。而且,很有可能,眨眼睛的人自己也不清楚 自己的意思究竟是什么。这样眨来眨去,直到眼睛酸痛为止,可能最终还 是只能有一个结果:误解。所以 Geertz 说人类学是“winks on winks on winks......”这个 wink 无穷无尽下去,而且意思还都不明不白,光是听听就让人觉得累。 我就是这样看到谁眨眼睛,都要想好半天,把简单的事情弄得很复杂。所以我很担忧,害怕我的头发在四十岁的时候就跟我的教授一样稀 疏,因为,虽然我受女性主义思想影响颇深,强烈主张男女平等,但是,我毕竟是个身在男权社会的女人啊!
 

我在 TC 不能算是好学生(当然,“好学生”也需要定义!)。刚到 TC的时候,一个中国师兄对我说,在这边的中国学生,个个成绩都很优异。以 前在国内的时候,也总是听人说美国人最笨了,中国人随便学学也能拿很 高的分数。到了TC 来,头一个月就让我心惊胆战:教授讲课也还罢了,能 听懂个七七八八,但是一到同学讨论就傻眼了。我常常疑惑美国同学是真 的听力惊人,还是个个都有看口形辨声的能耐。偌大一间坐三、四十人的 教室,坐在左边角落里的人同右边角落里的人说话,用几乎像耳语一样的 声音,两个人还对答如流!我坐在中间,不明所以,只好脸上带着似懂非懂 的微笑,心里郁闷无比。好不容易听懂他们在说什么,也想表达一点自己 的看法,脑子里面还在琢磨这个地方究竟该用什么词,人家的讨论早就跳 到另一个主题去了,要想再拽回这个主题,可能得费八匹马的力气。最后 终于发言了,却发现自己说的跟想的全然对不上号,不仅让同学们和老师 困惑,自己也心慌气短,口齿不清起来。所以,虽然人坐在教室里,感觉却 仍然是个局外人(outsider)。这种时候,我就怀疑收到TC的录取通知书的 时候,就好像是看到 TC 眨了一下眼睛,以为她对自己有意思,于是就美 滋滋地跑了过来,结果是会错了意,来错了地方。

不过另有一种可能是:TC 确实对我有意思,不然也不会给我发录取通 知书;但是我以为的意思跟她原本的意思并不一样,所以当我也对她眨眼睛 的时候,她反倒以为自己会错了意,找错了人。归根到底,在这个相互眨眼睛的游戏中,双方都越玩越糊涂,本来清清楚楚的事情,到头来变得复杂了。这 是一个让所有人类学家都很高兴的现象,因为他们就喜欢把简单的事物给说复杂了。如果我立志要做一个人类学家,就应该喜欢这样一个地方。

2004 1 4 日于纽约 Manhattan

哥大教师学院(二)打工篇

我年轻的时候喜欢浪漫。比如说,走过哥大的樱花树的时候,会跑到树下去写诗,单单是因为觉得自己那样坐在夕阳里的一棵开满樱花的树 下面,本身就是一首好诗——其实我只是在自我欣赏,这种欣赏当中有一点自怜的味道,因为除了过路的松鼠(哥大校园里松鼠奇多,简直比老鼠 还要多!),人类都没有时间看上我一眼——我又没有倾城倾国之色。还比如说,半夜下雨的时候走过学校广场,看见自己喜欢的那个女神像孤零零地在淋雨,就走过去陪她在雨里站一会儿,然后干脆跑到最上面一级台阶上坐着,对着空空荡荡的广场唱几首当天刚学的摇滚歌曲,然后感慨少了酒——“诗酒趁年华”,苏轼就是这么说的。我最喜欢苏轼了,我的生命中要有诗,还要有酒,我就是这么理解浪漫的。

我想到浪漫的时候其实正在 TC 图书馆里打工。学校的图书馆要装 修,从六月份开始我就在图书馆整理各种陈年累月的箱子,把不要的资料 和书籍从箱子里捡出来,扔到垃圾车里去。每天早上,我都要乘坐同一架 慢吞吞的电梯,推开同一扇吱吱摇晃的门,走进同一间充斥着上百年前的 灰尘和陈腐气味的房间里,连续 7 个小时坐在同一个地方把所有不要的东西从纸箱子里扔到垃圾车上。我们把这种工作叫“捡垃圾”——这和大 街上收垃圾的工人是一个工种,人家的设备还比我们先进——因为美国的垃圾工人都是开着车在大街上巡逻的。因为我们扔的永远比留下来的 多,所以垃圾车常常爆满。实在没有垃圾车的时候,我们就用腾出来的空 纸箱子装垃圾。这样我们的工作就从把垃圾从纸箱子里扔到垃圾车里,变成了从一个纸箱子转移到另一个纸箱子,唯一的区别就是,原来在这个纸箱子里横着放的文件,在另一个纸箱子里变成了竖着放的垃圾。有时候纸箱子都装不下了,垃圾车还没有送到,我们就只好把垃圾到处扔,这使得我们的工作环境发生了质的变化——以前我们是坐在垃圾车旁边,现在我们已经堕落到坐到垃圾里面啦!所以,我们对垃圾车是那样渴望,以至于只要在图书馆的任何一个角落看见垃圾车,我们就绿着眼睛扑上去,把它推到我们工作的地方。有时甚至我们还有别的垃圾车用的时候也这样, 把它贮备起来。这使得我们的行为有点像学校里面窜来窜去的松鼠,但松 鼠储备的是橡树的果实——一种圆圆的坚果,那种东西不仅可以填饱他们的肚子,很可能他们还觉得很好吃;但我们储备的是垃圾车,一种长着两个轮子的塑料盒子,既不能吃,也不好玩,但是能让我们眼睛发绿。我们就是这样忍受着资本主义非人道的剥削——虽然这样非人道的剥削是在 我们的强烈要求下才给与我们的。

这样在图书馆坐着的时候一点都不浪漫。因为空调开得很大,空气又 闷又冷,吹得我已经感冒了。而且我还开始对粉尘过敏,一天要打 20 个喷 嚏,打得我的鼻子都快开花了。后来有两天我们——就是说,我和林被安 排去粉碎文件——有 30 多箱个人档案需要用碎纸机销毁,我们的工作就 是把档案从箱子里拿出来,塞到碎纸机嘴里,把碎纸屑装到垃圾车上。我和林在一个空无一人的大房间里,围坐在那个碎纸机前面。碎纸机隆隆地响着,我们把文件一张一张塞进去,看到它们全部被碎得一条一条,极有成就感。不过这里工作唯一的问题还是垃圾车。众所周知,当纸被碎成一 条一条的时候,通常会占据更大的空间。所以垃圾车简直供不应求。我们从墙角找来一根长长的钢管,用力挥舞着把垃圾车里的碎纸屑压实,这样可以让垃圾车装得更多。我和林配合极为默契,每次把碎纸机箱子里的碎 纸倒出来的时候,我举着箱子,把碎纸屑刨出来,那个姿势让人联想到了中国神话里面的某个仙女;林个子娇小,但是手执钢管,站在庞大的垃圾 车旁边指指戳戳,跟当年大炼钢铁的时候著名的宣传画中的工人一个模样——我们就这样,每隔 15 分钟就“散花”一次,“大炼钢铁”一次。后来不论我们怎样努力地“炼钢”,垃圾车还是不够用了,我们只好把那个房间里的一块大塑料布铺在地上,把碎纸机放在塑料布上,直接把碎出来的纸屑 扔到塑料布上。很快塑料布上的纸屑就堆成了山。照这个趋势下去,这间 屋子很快就要被纸屑塞满。于是我们继续用钢管把塑料布上的纸屑压实, 压得跟农场里的谷垛一样。这样没有垃圾车以后,我们的成分从工人变成 了农民,手里的钢管也变成了农民伯伯的耙子——说实话,我更希望有个耙子,这样耙起纸屑来更专业一些。那些文件使用不同颜色的纸,有的是 白色,这是最常见的;有的是桔黄色;有的是粉红色,或者蓝色。于是我们碎出来的纸屑也是五颜六色的,混在一起,因此我们修建的谷垛,非常具有现代派艺术的风格。我每隔 15 分钟就要到谷垛上去踩一踩,挥舞着手中的钢管。如果有人现在进来,就会看到这样奇异的景象:一间偌大的屋 子,墙角是几十个纸箱子,屋子中间是一张大塑料布,塑料布上堆着一个花花绿绿的垛子。一个中国女孩正在这个垛子上手执钢管跳舞。我这样写的时候,很自然地就联想到了“跳钢管舞”,但是正如我说过的那样,我只是把自己当成农民,怀着很敬业的精神在堆谷垛。如果我认为自己在跳钢管舞,就得脱掉衣服——那样我就更加容易感冒了。

在捡了两个月垃圾过后,我们对这个工作简直喜欢得要命——我和林,我们一个是学语言的硕士,一个正在攻读人类学的博士,不约而同地爱上了碎纸这个职业。当然我们除了碎纸,还碎别的东西,比如文件上别的回形针。那个碎纸机功能强劲,几乎什么东西都能碎。在英文里面,这叫 “shred”,就是一张一张的东西塞进去,变成一条一条的东西出来了。至于 回形针被“shred”了过后变成什么样子,我和林子都没有看见过。好像它 们消失了一样,或者发生了化学变化,被 shred 成了纸屑也不一定。我现在已经明白了这个世界有很多事情完全没有办法让人理解,但是仍然在不断地发生,就好像人类学博士生会跳到一大堆垃圾上去,津津有味地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农妇,——还说当农民在美国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只是不知道怎么转行而已。后来我们想象把图书馆里的一切都放进去 shred,比 如箱子,桌子,椅子......把整个图书馆 shred 掉,那种情景光是想着就爽! 但是如果把图书馆 shred 掉,就意味着我们要失业了,我们就会像我的一 个教授所说的样子“free as a bird, starving”。这是我们不愿意发生的事情。 于是我们在 shred 完那几十个箱子的文件过后,老老实实地回去继续捡垃 圾。离开我们的农场那天还颇有点依依不舍。那时候我刚搬到 121 街,还 没有床,睡在地上。那个谷垛子倒是很好的床,可惜我没有办法搬回去。

在图书馆里这样工作和生活,时间有时候过得很快,比如我下了班回 到住所,觉得什么事情就没做就已经 12 点了,好像时间被偷走了一样。有 时候时间过得奇慢无比。比如下午。吃了午饭过后,我们都昏昏欲睡,没有 力气讲话,整个图书馆只能听见空调的嗡嗡声。这种声音除了让人感觉全 世界的人都死掉了之外没有别的用途。我们埋头坐在一大堆纸箱子背后, 面前放着无穷无尽的文件夹——里面也许是几十年前一位教授写给另一位教授,比如 P 教授写给 C 教授,说:D 教授让我写信给你,叫你同 G 授谈话,在此之前,请先找 D 教授本人;在此之前,请先找我,因为我已经 同 G 教授谈过了。——这种信如果不是在学校图书馆的收藏里面发现, 你简直无法相信是教授写出来的,还以为是谁写的绕口令呢!也许是一百 年前发黄的文件,手指一碰就扑扑地碎成粉末,好像历史什么都没法留 下,只能留下一堆灰尘。——当然这样有趣的发现并不能常常发生,否则 我们的工作就乐趣无穷了。在无穷无尽的文件夹中,绝大部分都是我们连 看都不想看的东西。——这样的日子,用暗无天日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虽然透过图书馆的玻璃就能看见外面阳光灿烂,图书馆里面的光线也绝对足够充足。

这样的地方最适合做白日梦——我们把纸箱子垒得很高,这样外面 的人看不见我们,我们也看不见外面的人。换句话说,我们造了一个城堡, 在里面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的好处是我们做白日梦也没人知道,但不 好的地方是,有时候老板倏忽而至,伸个脑袋问“How’s everything”,把我 们吓得大惊失色。可以想见,在这样的地方工作,成天就像梦游一样。每天 早上醒来,到厨房里弄点吃的,然后穿过大街,到街对面的图书馆里一堆 纸箱子后面坐着——我总怀疑整件事情的真实性:那空调的嗡嗡声不是 真的;偶尔从我面前无声无息晃过的老板也不是真的;甚至街角那个每天 很早起来收拾花铺的墨西哥小男生也不是真的。我行走在一场梦当中。那 种感觉有点像梦魇:我挣扎着睁开了眼,拉开房门走了出去,但事实上我 仍躺在床上,在梦中——可能我多年以前就得了嗜睡症,已经在床上睡了 很多年。也有可能我根本就没有挣扎着要醒来——现实太可怕了,我宁愿 一辈子在梦中。

这样的说法其实也不准确——我并不愿一辈子待在这样的梦中,毕 竟这并不是什么好梦。我宁愿有一天被妈妈厨房里炒菜的声音吵醒,—— 就是那种铁锅铲碰在铁锅里的声音,通常用于形容吵架——发现自己原来还是个初中生,第二天要面对让人头疼的数学考试;或者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某个小城的小旅馆里,那旅馆修在一条河上,我一睁眼就能听见河水从身下潺潺地流过——总而言之,如果哪天早上醒来,我周围的一切全都变了样,我一点都不会惊讶:我可能从梦中回到了现实,也可能从一个梦掉入了另一个梦。

总之不论是现实也好,还是做梦也好,我成天都是恍恍惚惚的——在纽约这个地方,这一点相当危险:每天我要穿越 Amsterdam 大道好几十次,至今仍然健在,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说起城堡,我想起大学时代写过的一首诗,叫做《复仇》。诗中描写我如何进入一座古堡,穿过绽放马蹄莲的大厅,来到帷幔低垂的房间,发现 原来要找的仇人就是自己。在我的想象中,城堡应该是古老的,带着某种庄严的沧桑,神秘而幽静,矗立在不为人知的地方。那首诗的开头是这样的:

拔剑出鞘 我要做一个古代的骑士

五年过去了,这个古代的骑士坐在城堡里——不过这个城堡却是好几十个纸箱子堆起来的。唯一可以欣慰的是,这些纸箱子当中有相当数量的足够古老——不过它们的作用不是显得庄严,而是散发着有毒的粉尘, 把骑士的鼻子弄开了花,眼睛也因为过敏而红肿起来。我就成天睁着一只 红通通的眼睛走来走去,脸上表情冷漠。如果不是两手空空,倒也确实像到处寻仇的骑士。

我写这首诗的时候还相当年轻。那时节学校里都是杨树,开花的日子 满天杨絮飞舞,很有点六月飞雪的味道。不过当时阳光明媚,天气也暖和得可爱,所以即使想到了六月飞雪,也没有把它跟窦娥冤联系起来。五年 过后,我在自己的纸箱子城堡里坐着,看着一个渐渐老去的骑士慢吞吞地 从面前走过,眼皮耷拉下来,生锈的剑在地上拖出哗啦啦的声响,我就感 觉到了窦娥冤般的寒意——其实我这样感觉是完全不科学的,我只不过 是坐在一间常年开着空调,窗户紧闭的屋子里罢了。我到了一个文明绝对 高度发达的国度,应该学会科学地看待问题。

八月底学校重新开学的时候,这个在图书馆的关于纸箱子城堡的梦 终于结束了。尽管并不是美梦,我仍然很高兴我做了这样一个梦。因为在 梦里面,什么都可以颠倒过来,而且一切都显得朦朦胧胧的。朦胧就是一 种美,虽然这种美并不见得能够给我带来好运气。我在纸箱子的城堡里就 是这种感觉:我的手触摸到那些文件,那是真的;我在有空调的屋子里面 喝大量的冰水,冰凉的感觉从舌尖一直传到肠子里,那是真的;在夏日的 午后我困得要死,趴在桌子上埋头大睡,枕得手臂发麻,那种感觉也是真 的......但与此同时,我又觉得着整个都是一场梦,有一天我会从这个梦中 醒来,对所有的一切说:哦,原来只是一场梦。现在我偶尔去图书馆,推开 那扇仍然吱呀摇晃的门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

2004 1 5 日于纽约 Manhattan

后记:

我最初决定到 TC 学人类学的时候,有点英雄气概:因为别人一听,就 觉得这是个花钱的专业,当年,和现在,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读的专业(其 他类似的专业还有:艺术史、历史、古典文学等等)。我自己很英雄地想:教育总是让人超越自身社会处境限制的一种机制,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所 以我虽然不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也雄心勃勃地去了 TC。等我到了 TC,发 现英雄气概一无是处,当然很受打击。但是打击归打击,生活总还是要继 续,所以只好硬着头皮在纽约闯荡,做了很多在到 TC 之前觉得人类学学生不可能做的事情——当然,这都是我到TC之前的错觉。我到TC学人类 学,也跟当年做“驴”有关系:人类学家做田野调查,到人迹罕至地方,以发 现从未被发现过的文明为荣;“驴”行天下,多半也是在荒山野岭,最好是 开拓一条新路供后来之“驴”瞻仰。结果到了 TC 以后,不仅人类学家没有 做成,“驴”性也一点一点消失,最终了无痕迹。

这样说,好像 TC 是一个可怕的地方。其实恰恰相反:TC 让我发现了一 个新的自己,虽然这个新的自己既不是每时每刻都很高兴;也不像当年做 “驴”那样,呼朋唤友,总是很有归属感,觉得自己很酷。在没有经历某些事情之前,我们总是会想象自己的反应,可是不到身临其境,就不会真正知 道自己的反应是什么——然而,不论怎样,那都是自己,不论别人,或者以前的自己承认不承认。2009 年,当我在 Astoria 寓所昏黄的灯光下写下这些的时候,多年的内心挣扎似乎在这一刻找到了答案:那正是两个不同的 “我”的交锋。其实就算我不来纽约,不到 TC 上学,生活也总会让不同的“我”在不同的时候交锋。

我感到一种突如其来的,由衷的,喜悦。 也是在这一刻,我接受了另一个自我。

2009 2 23 日于纽约 Astoria

Max Soha

今年春天的一天,我从 Max Soha 门前走过。

纽约的春天真的是非常非常明媚:阳光和煦,怒放的郁金香把纽约衬托得非常可爱——只可惜许多人因此对花粉过敏,每天咳嗽,打喷嚏,结果红肿的眼睛和鼻子跟美丽的郁金香一道,成为纽约春天必不可少的风景。我从 Max Soha 门前走过的时候看见一个美丽的意大利女郎坐在门口:她穿了一件绿色的,绸缎一样柔软的衣裳,紧紧地贴着身体,显出柔和的线条;长长的栗色头发卷曲着,束在头上的一条绿色丝带垂下来,搭在肩上,与散落下来的头发缠绕在一起;她的眼睛也是深栗色,若有所思地望着我看不见的地方——这样的一幅图景,让我想到波提切利的《春》:虽然年轻的意大利女郎并没有穿着希腊的长裙,长裙里托着花朵;周围也并没有裸体的三女神,空中亦没有爱神拿着箭不知疲倦地飞来飞去,但是她的脸上,如同那春之女神一样,妩媚而多情,荡漾着春天的气息。那天我回去就对小 Z HH 说:我在Max Soha 门口看到一个美女!

Max Soha 门口有意大利美女并不奇怪。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意大利小餐馆,在 124 街和 Amsterdam 大道交界的地方,离我住的地方很近。纽约的餐馆那么多,Max Soha 也并没有特别出众的地方,可是我就是喜欢它——早在看见意大利美女之前我就很喜欢它了。

Max Soha 很小,所以常常人满为患。一进门的左边是一个小小的吧台,其他地方都被一些小木桌子占据了,过道很窄。Max Soha 的墙壁是很粗糙的砖墙,没有装饰过的,墙上凸出来很多铁铸的古朴的烛台。晚上的 时候照例没有灯,只有那些蜡烛亮着。每个人都看不清对方什么模样,加之音乐的声音很大,每个人都得喊破嗓子才能让对方听见自己——尽管如此,可能正因为如此,Max Soha 常常人满为患。天气好的时候,门外屋檐下摆放了一排桌椅,那排桌椅靠着一道木栏杆,栏杆上挂着一些小小的长方的木头盒子,盒子里是五颜六色的鲜花。Max Soha 总给我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感。2003年新年的时候,我拿到一份MaxSoha的日历,上面每一页都是 Max Soha 风格的美女:性感而野性十足。

意大利食品以 Pasta 著称。Pasta 就是做成各种形状的意大利面食:有的像中国的面条,有的是中空的被截成一小段一小段的小管子,还有的做成蝴蝶结或者螺旋状——不论什么形状,煮熟了都是白白的,滑溜溜的, 浇上浓浓的西红柿酱,拌上不同的肉:牛肉末,香肠,大肉丸子,等等等等, 最后铺上一层厚厚的 Cheese!这是我最讨厌的的食物之一,因为不论是小管子还是蝴蝶结,也不论里面是牛肉末,香肠,还是大肉丸子,吃来吃去都 是西红柿酱味儿。可这也是 Max Soha 最得意的食物——它的菜单上有专门的一项就是 Pasta,提供的种类有十好几种之多。

饶是如此,我还是喜欢 Max Soha。最喜欢的是它的免费面包——这听上去很没有出息。不过那种面包非常适合我的胃口:有点粗糙,外面是一 层烤得发硬的壳,里面是软绵绵的面包。这种面包嚼起来会很累,用我的话说,叫很有“嚼头”,而我,恰恰就是喜欢有“嚼头”的东西。

虽然喜欢,我到 Max Soha 的次数仍屈指可数。第一次是跟我的一个 大学同学 Gina。她念完本科就到美国来了。当年她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猛背 “红宝书 ()”,后来大概是因为觉得老师在前面讲课太吵,十次课有九次都溜到另一个教室去准备 GRE 了;我虽然是教育系的学生,但念念不忘上 中文系的研究生,所以正游荡在中文系的教室里,听过常宝(当时他仍是副教授,现在应该已经是教授了罢?)讲中国古代文学:魏晋风骨,李白杜甫什么的。后来 Gina 成为我们系当年唯一一个出国的,而我到底没上中 文系,还是读了教育系的研究生。三年之后,我到了纽约,她恰巧在 New Jersey 的一家公司工作。结果,2002 年秋天的某一天,我们居然约了在 Max Soha 吃午餐了!

那天正好是中秋。Gina 坐在我对面,仍然是那么年轻漂亮。她的嘴长 得十分小巧,嘴角微微向上翘,很娇俏的样子。我坐在她对面听她说话,忍不住注意到她的嘴。直到现在,虽然那天说了些什么全然忘记了,却仍然 很清晰地记得她的嘴的模样。后来她去了南卡(South Carolina)。2003 11 月她把自己买的房子的照片寄给我看。很典型的美国乡间小楼,楼下是草坪和车库,屋里的一切都井井有条,就像她在美国的生活——而我,正在 121 街那间很小的房间里疯狂赶写期末论文,对那些照片匆匆扫了一眼, 连感慨的时间都没有。

后来有好几次我记得是跟风。他对 Max Soha 倒不是很感兴趣 ,只不过是由于我的坚持。跟他在一起,印象中很难有自始至终都高高兴兴的时候。就像春天里有一次我们去 Max Soha——那时纽约经过了历史上少见的漫长的严冬,终于迎来了明媚的春天。那天晚上天气好得惊人,我们都很想见对方,于是约了吃晚餐。结果在 Max Soha 里,我们为某个政治问题争论不休:他指责戈尔缺乏政治主见却说不出任何理由,反倒指责“女人 不懂政治”,说什么“男人谈论政治只需要直觉,不需要理由”云云。我对政治不感兴趣,但却深受女性主义思想影响。结果这顿饭可想而知——我们在回去的地铁上都气鼓鼓的,一句话都没说。

最后一次跟风在 Max Soha 吃饭已经是 2003 年的夏天,六月。风点了一个Pasta,我则只要了杯红酒。我跟他分分合合,翻来覆去地折腾,那时已经差不多走到了尽头。那天吃饭也是在我们又一次闹别扭,我决定跟这个人说“拜拜”,再也不跟他见面了之后。结果那天晚上他打电话给我,我们还是又在 Max Soha 见面了。不仅见面了,而且见完面的结果是,我们又重新鼓起勇气,决定给大家最后一次机会。那天晚上下着小雨。我们从 Max Soha 出来又去了哥大的广场,坐在最高的那级台阶上,正对着庄严而辉煌 Butler 图书馆。我们靠在一起(这是极其少见的现象),可能心中都有些许憧憬,和犹豫吧。憧憬让人欲罢不能;犹豫却使人欲进又止。风对我说: 我其实更喜欢那种比较听话的女孩。所以他跟我在一起,有种莫名其妙的成分在里面。我想他好像也完全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所以虽然我痛下决心要和他好好在一起,但最终还是不能如愿。

我痛下决心的经过是这样的:我跟他坐在哥大校门口街心的长椅上, 当然这也是由于我不怀好意的提议,因为我想对他说点什么。通常情侣在 一起都很甜蜜,我们在一起却没有一点情侣的样子:两个人表情严肃地并排坐在长椅上,连手都没碰;我找的地方也不像情侣们要说梯己话儿应该 在的地方:两旁的大马路车辆和行人川流不息,笨重的巴士每隔几分钟就喘着粗气从我们旁边经过。我对他痛下决心之前沉默了好久,不是因为有 千言万语无法说出,而是找不到什么可说的。即使如此,最后我还是对他说:我决定这次和你好好在一起。我不在乎结果是什么,只希望有个美好的过程。

结果,在我痛下决心之后不到一个月,也就是我们最后一次去 Max Soha 吃饭过后不到两个星期,我们就分手了,和以往无数次分手不同的 是,这次我们再也没有复合。最后那天风告诉我,其实那次去 Max Soha 饭,他就是想跟我说,既然大家合不来,那就分手算了,结果却恰恰相反。 我现在回忆起这些事情来,得出的结论是不论我们想什么说什么,结是事与愿违,这其中的道理,我真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来。
 

最后一次去 Max Soha 吃饭动机很单纯:我怀念那里的面包了,于是随便拉了一个朋友跑到那里去点了一个蘑菇汤。意大利的汤做得很稠,浓浓的一碗碎肉和碎蘑菇混在一起。味道还不错,可惜样子太难看,我常常说得闭着眼睛喝。我要了两个面包,就着橄榄油吃下去。对面坐的朋友是 暑假的时候在图书馆打工认识的,加拿大人,长了一脸棕色的胡须:我不 了解他的过去,所以不像 Gina 坐在我面前的时候那样去遐想世事变迁, 生出许多感慨来;我也对他没有什么愿望,所以亦不像对着风那样觉得什 么事情都事与愿违。我只是全心全意享用我的面包和蘑菇汤,觉得生活单 纯而快乐无边。

2003 12 30 日于纽约 Manhattan

后记:

过程: 我们可以忍受结局的不确定,但是,一个明知没有结局的过程, 有多少人能够尽情享受?我永远离开了风,那是一个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终 止的过程。然而,结局,不论是好还是不好,都是一种束缚,而我,是不是在 骨子里,都深深地惧怕?

痛下决心: 痛下决心的次数越来越多,让我觉得自己变成了没有原则 的人——对自己都不能守信了,只能说明,生活越来越朝着自己不能控制 的方向发展。

快乐无边: 快乐只可能是短暂的,傻子都知道。可是在那短暂的瞬间, 却真诚地相信,那可以永恒——从某种意义上,的确是永恒的:对那一瞬间的记忆,永远保留下来,通过文字,通过回忆;在生命当中最黑暗的时 刻,那一瞬间的记忆,仍然是最美的光。

2009年3月16日于Astoria

Amsterdam Cafe

Amsterdam Cafe,顾名思义,在 Amsterdam 大道上。

Amsterdam 大道是与 Broadway 并行的一条纵向大道,从最北端的差 不多第 200 街开始,往下一直到 14 街。不过 190 街以上和 42 街以下,却摇 身一变,成了 10 大道。Amsterdam Cafe 119 街和 120 街之间,离我在 121 街的住所很近。虽然叫 Cafe,但却是个酒吧。在那里喝了酒,出门一抬腿就 到家。所以我常常光顾那里。周末的时候和 HH 在家里聊天,聊着聊着就 说:不如去 Amsterdam Cafe 吧。于是两个人豪气干云地下楼去了。小 Z然万分不情愿,也只好跟在后面,到 Amsterdam Cafe 去喝果汁。

平时 Amsterdam Cafe 里冷冷清清,到周末的晚上就人声鼎沸,挤满了哥大的学生。门外头站了一个带牛仔帽的大胖黑人,有人走近了就给开门,殷勤得不像是好人。真正的领座员是里面的漂亮小姐。我觉得奇怪的是里面的女招待都穿很性感的吊带背心,即使在冬天也是如此,领座小姐 却常常穿了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让人看了就觉得热。里面的音乐声很 大,大家说话都是直着嗓子喊,其实不是聊天的好地方。从理论上说,酒吧 就不是聊天的地方。对我来说,酒吧营造的是一种乱哄哄的氛围,喝上一 点酒,带着微醺的感觉坐在里面,觉得自己身在什么之中——但究竟是“什么”,我却又说不上来。

我到 Amsterdam Cafe是抱着买醉的目的,所以绝不装淑女。有两种酒 是我极喜欢的。一种叫“长岛冰茶”(Long Island Ice tea)。听起来像是某种 冰茶,但实际上却是相当烈的鸡尾酒之一,混合了二分之一盎司的伏特加(源自俄罗斯的一种烈酒遥原本酿自土豆袁现在多酿自谷类袁例如大麦或小麦袁也有 少数酿自裸麦), 二分之一盎司的琴酒(调制鸡尾酒最基本的原料之一,蒸馏自谷类,例如大麦、玉米或裸麦。在蒸馏过程中混合入杜松子、胡荽等),二分之一盎司的朗姆酒(最早的烈酒之一。其产生可以追溯到17世纪,酿自甘蔗或糖蜜,酒精浓度随酿造工艺不同而异),二分之一盎司的龙舌兰酒(一种酿自龙舌兰汁的烈酒),还有二分之一盎司的 Triple Sec(一种桔子味儿的烈酒,味甘甜),统统都是烈酒,装在 8 盎司的 Highball glass,或者 12 盎司的 Collins glass 里,加以冰块,混合少许可乐,所 以呈深棕色,看起来跟冰茶一模一样,喝起来有点甜,但是酒味非常浓烈。 我第一次去酒吧的时候,什么都不知道,完全像个白痴。一个朋友建议我 Sex at the beach(鸡尾酒名。Vodka等烈酒混合各种果汁而成。果汁的成分比较大,味甜 ),说是比较适合女孩子的一种鸡尾酒。我就问,适合女 孩子是什么意思呢?我就喜欢烈点儿的。于是点了“长岛冰茶”。 我想如果我在古代,肯定是个烈女:不是那种死了过后可以立贞节牌坊的烈女, 而是像穆桂英一样挂帅上战场的烈女。不过现在,我只是做喜欢喝烈酒的 “烈女”罢了。
 

另一种叫 Cosmopolitan,翻译成中文是“大都会”,在纽约的酒吧里很受欢迎。主要是伏特加, 混合了柠檬汁和红莓果汁, 颜色深红,喝起来甜中 带酸——红莓果汁是甜的,柠檬汁则非常酸。我第一次喝 Cosmopolitan 是 在一个下午,一个人跑到 110 街一个叫 Heights 的酒吧里单点了这个。喝 完了就去上课,Colloquium,讨论课,课上照例又有人带葡萄酒,教授和同学一边讨论,一边把葡萄酒瓶传来传去。当天讨论的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德 国美女做的关于纽约酒吧聚会(raves)的研究,里面大部分内容是关于在 这种酒吧聚会里各种药品的作用,比如 Extassy。一个同学发完言,教授呷 一口酒,一脸无辜地说:Pardon me?(请再说一遍

把酒和各种果汁,汽水或者别的东西混合在一起(有一种叫 Bloody Mary,是 Vodka,西红柿酱和胡椒,盐,芥末酱,还有酸黄瓜等等搅在一起, 难喝得要命,不过我的一个同学兼朋友 Monica 却很喜欢),这种鸡尾酒的 做法流行自美国,据说是因为当年喝酒跟现在吸大麻一样,是犯法的,所以加了很多别的东西以混淆视听。现在虽然喝酒已经合法了(结果现在吸 大麻的人振振有词:当年喝酒还犯法呢,现在不也合法了么!),这种混淆 视听的做法却流传下来,而且颇有发扬光大的趋势:大家都觉得做调酒师 是一份很有趣的职业,挣的小费也很可观。我的美国同学有好几个都做过 调酒师,哥大还有专门的培训课,上了那门课就可以拿到做调酒师的执 照。我在哥大碰到很多中国学生,言谈之中对调酒都不胜向往——不过这 很可能是我对此心向往之的缘故,物以类聚嘛。

我不仅对调酒心向往之,而且颇有勇于实践的决心。最开始是做像 “Screw Driver”这种最简单的酒,把 Vodka 和橙汁混合在一起就可以了,味 道还不错,只是不知道跟“螺丝起子”有什么关系。后来我发现,把 Vodka Ginger Ale 混合在一起,味道更好。Ginger Ale 虽然是汽水,但是没有特 别浓重的味道;Vodka 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味道。所以把它们混合在一起到底好在哪里,我却说不出来。 第一次正经八百地做足了样子调酒,是我还住在 172 街的时候,在风那里,做了一种叫“Magic Woman”的酒:把一盎司的 Light Rum,一盎司的Gin 和一盎司的 Blue Curacao (一种酿自柑桔皮的酒。味微苦,有桔色、蓝色、绿色和无色等变数,但是味道都差不多。蓝色和绿色的Curacao 常常用于给鸡尾酒增加颜色 )雪碧混合在一起,最后加一点柠檬汁。Blue Curacao 是蓝色的,加了柠檬汁过后变得有点浑浊。蓝色的食物总让我以为有毒,所以我一向拒绝。但在 172 街住的时候,每天都像中了毒一样,既 看不清楚自己,也看不清楚自己的生活,恨不得每天都能醉在有毒的 “MagicWoman”里。跟风在一起,好像也要有酒才会自然。所以在他那里, 十有八九都是要喝酒的。

我这样写的时候,觉得自己像一个颓废青年。其实我可能一直就挺颓废,只是自己不知道。有一次风对我说:你知道你那点吸引我吗?就是你身上这股颓废的劲儿。风跟我说的话,大部分我都忘记了,偏偏这句还记得 这么清楚,至少说明我身上的确有不少颓废的成分。

颓废代表着落后,所以不是什么好词。我也并不是立志要做一个颓废青年,好像有的人理解的那样,做颓废青年看起来比较酷。我对“颓”这个 字的理解,主要来自于以前在国内登山的经历:山顶在遥不可及的地方, 自己背着 20 多公斤的旅行包,已经精疲力竭。很多时候确实有强烈的冲动,要把背包往地上一放,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不愿意起来。可是,即使不能登顶,就算是原路返回,在寂静无人的荒野,也需要极大的勇气。如果 真的不愿再起来,那当真就是“废”掉了。我登山的时候,以体力过人著称, 从来都是以意气风发地登顶告终,颇有“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气 概,绝无半途而废的可能——当然,迷路的情况除外。在 172 街颓废的时 候,一点都不觉得自己酷,只是身陷在一种绝望的恐慌中:自己已经失掉了往前走的勇气,而周围的人都匆匆而过,谁也帮不了我。深夜的时候,对 着黑暗,感觉被一只手紧紧地攫住,连呼吸也紧迫起来——这种颓废的感觉,是进步青年永远都想像不到,也理解不了的。所以颓废青年和进步青年有天然的鸿沟,这道鸿沟除非有一天颓废青年变进步了,或者进步青年变颓废了,否则就无法逾越。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逾越了这道鸿沟,反正 我对于“不求上进”有了更多的理解——每个人都不想不求上进,只不过 在某个时间里,被某种黑暗攫住,是真的、真的没有办法求上进而已。

等到我在 Amsterdam Cafe喝“长岛冰茶”跟“Cosmopolitan”的时候,那 种感觉跟在风那里喝“Magic Woman”不同,跟在 Heights 第一次喝 Cosmopolitan 也大大不同了。我曾经那么强烈地以为自己会永远停在一个地 方,走不出来,强烈到绝望的地步,可是时光如逝,什么感觉都没有办法同 时间抗拒——不论是幸福的感觉,还是绝望颓废的感觉——一切都会过 去。Amsterdam Cafe 和一切酒吧一样,灯光昏暗,人声嘈杂,我坐在靠窗的 桌子旁边,一边听各种觥筹交错的声音,一边看窗外大街上的人来来往往,一边喝我的酒:有时候是一杯清淡的 Light Sam Adams(一种清啤),有时候一杯浓 烈的“长岛冰茶”,有时候是葡萄酒,红的或白的。酒把我带到离现实稍微 远一点的地方。以前看王晓波的《万寿寺》,里面有一句话:

一个人,只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

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有种终觅知音的欣喜感。但反过来又问自己,这样想,是不是太贪婪了呢?一个人其实只能有此生此世。所以对于我这样贪婪的人来说,就得有酒,在离现实稍微远一点的地方,以为自己超越了 此生此世。

我依然不知道我的未来是什么(这使我看上去仍然不像个进步青年),我只知道一切都会过去,等过去了,我就明白了。

2004 1 8 日于纽约 Manhattan

后记:

后来我真的去了长岛,在长岛最东边一个叫 East Hampton 的一个小 镇生活了两年之久。East Hampton 紧靠大海,风景如画。我住的房子是两 位纽约艺术家的度假别墅,坐落在一片树林深处,冬天风大的时候,坐在 六角形的客厅里面透过白色窗棂的大玻璃窗可以看到周围狂舞的树枝。 那时候我端坐屋内,常常想象这房子是一条船,在波涛汹涌的大海里起伏。旁边有两座房子,可是除了冬天看到两个邻居慢慢开着卡车遛狗,我从来没有看清楚他们长什么样子。

East Hampton 最热闹的时候是夏天:纽约人都跑到那里去享受阳光和沙滩,在海滩一坐就是一整天;冲浪也是非常时尚的运动。我也尝试到海滩去坐着,还特意带了小说、啤酒、音乐等等各种自娱自乐的设备。可是不管是读小说也好,还是面对大海发呆也好,我都觉得索然寡味,待了一会儿就卷起行头悻悻地走了,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会对海滩这么着魔。

East Hampton 一年四季都很美,可是正如一个朋友所说,“美则美矣, 没有灵魂”。我在众人心向往之的海滩找不到乐趣,以此类推,在 East Hampton,我觉得自己在一幅巨大的,别人的画作当中出入。这样出入了两年,在第一个离开 East Hampton 的机会出现的时候,我就离开了。

奇怪的是,我在 East Hampton 再也没有喝过“长岛冰茶”。不仅如此, 在离开 East Hampton 之后,我也再没有碰过。

2009年2月22日于Astoria

Hungarian Pastry

我差不多是在 2004 年最冷的一天再次走进了 Hungarian Pastry—112 街著名的 St. John 大教堂对面很不起眼的小葡萄牙咖啡馆。它的红白粗条 纹相间的屋檐很低,通常屋檐底下会放几张桌椅,天气好的时候,那里是 人们最喜爱的地方,可是现在,那里一个人都没有,而且桌椅也都堆砌起 来,放在墙角,一幅很零落的样子,让我疑心这家店根本就关门大吉了。

可是拉门进去,里面还是一样弥漫着咖啡的香味,只有墙上的一排昏 黄的小花灯亮着,所以几乎只有靠墙的位子才能看得清东西,想在咖啡馆 里看书的人把靠墙的位置几乎都占了。中间的那几张桌子都空着,一团漆 黑。

我走到柜台前,一个背对着我的肤色很深的西班牙女招待转过身来, 冲我一笑,露出很白的牙齿。我像往常一样点了一杯咖啡,留了我的英文 名字 Fiona,但女招待写成了“Viona”,我也懒得纠正,然后就走进去找了个 靠灯的位置坐下——我运气不错,那几乎是最后一个靠灯的位置了。我的 前面坐了一个神情古怪的光头老头,鼻子既大且尖,带着一幅宽边的,看 起来有点滑稽的眼镜,看见我坐下,有点不安地冲我望了一眼,咕哝了一 句什么。斜对面靠墙的灯下是一对年轻人。男的背对着我,只能看见他魁 梧的身形和卷曲的深棕色头发;正对我的女人却是一个很迷人的年轻女子,头发和眉毛都是很浓的黑色,短短的头发下部被剪成凌乱的样式,有 点落拓不羁地支棱着;眼睛是深深地藏在浓黑的睫毛下了,间或抬起来看 看对面的男子,眼睛里全是柔和的笑意。我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看过去,突 然觉得这样打量别人,未免不太礼貌,于是只能很快地瞟过一眼,不敢多 在她的脸上停留。

咖啡馆里的空气有点闷,我想多半是因为那里光线很暗的缘故。人们说话的声音很小,听起来嗡嗡的一片,只有不知哪个角落里什么人在用法 语大声地说话。很多人只是坐在那里看书,一声不吭。偶尔听见女招待清 脆地叫一声某个名字,然后看见她们用托盘托了香喷喷的咖啡或是甜点 过去了。以前早上来的时候,我很喜欢这里的 Cheese Danish 和 Cinnamon Roll(两种都是甜点:Cheese Danish是一种加了cheese的面包,外面是一层酥松的烤得金黄的皮,里面很松软; Cinnamon Roll 即是葡萄干面包,不过是做成扁扁的一卷),不过今天我是午后来的,所以只要了一杯咖啡。

还有那只黄黑相间的肥猫,依然摇了粗大的尾巴在桌椅和人腿之间 懒洋洋地走来走去,偶尔跳到你旁边的空位置上若无其事地坐一坐,又百 无聊赖地走开。

我最开始对这个咖啡店感兴趣,是因了一个传说,说这里的咖啡是哥大附近最好的。HH也向我猛烈推荐这里的 cheese cake,说又便宜又好吃。 还有一个传说是,虽然这家咖啡馆不怎么起眼,价格既低廉,装潢也不是 很富丽,却是很多著名作家成名之前的常来之地:一边喝咖啡,前途未卜, 一边躲在角落里奋笔疾书,写出将来的成名之作。这样听起来,这间小咖啡馆就有了点特别的味道。我第一次来这里也是跟了 HH 和小 Z,在我搬121 街之后的那个暑假。没想到来过一次之后就爱上了它。

Hungarian Pastry 的懒散氛围最适合我这样自由散漫惯了的人。里面的墙壁很简单地刷成红白相间的颜色,地面是水泥地,桌子是很普通的木头桌子。墙上挂了一些不知是哪些画家的风格很简约的水彩画:有一幅画 的是三列并排的小花盆,歪歪扭扭地摆在一起,里面种的什么也完全不能 分辨,红的绿的点缀着;有一幅单是画了一个长翅膀的天使,双手抱住两 腿蜷曲在地上,脸上全是痛苦的表情;还有一幅是一张蓝色的人脸,紫色 的头发披下来,两只漆黑的眼睛很夸张地被画到了头顶上,这样把整张脸 拉倒有马的脸那么长,完全不是一个人可能长成的样子。最著名的还是那里的厕所。传说厕所的墙壁上有很多经典的诗句,很有可能是某个当红作 家当年的手笔。厕所的门在一个很隐蔽的角落,上面用红色的漆大书: TOILET。推门进去,果然东倒西歪,到处都是题词。

其实到厕所题词的也不完全是诗人,有的甚至连文学青年也算不上。 比如这个:“If you love peace, it’s coming soon”。完全是政治标语,让我想 到在贵州某偏僻小镇屠宰厂里看到的大标语:在三个代表思想指导下进 行我们的屠宰工作!虽然内容大相径庭,精神也风马牛不相及,不过政治 气味是相投的。还有这个:“I like guys with nice feet.”旁边用一小括号特意 注明“(Yes,I’m a gay!)”,并附有电话号码。这就是PastryBakery的风气, 开放如斯。

当然也有文绉绉的,比如这个咏叹爱情的:

There is no more poetry; I rose within with words—— But then I tumbled down——you didn’t see; Flushed, sweet lover——why could you not see me? ......

You disease; you love——your hunger——
Why can I not see it? Oh, breathtaking blindness——

You are blessed, but I am grief of life—— My blood; my word——my fear——
I am real; I exist; I am here

虽然厕所并不是什么说甜言蜜语的好地方,而且写这么长的诗势必要使等在门外的人烦躁不安,但是 Hungarian Pastry 就是如此传统,而且广为流传。我很想什么时候也带支水笔,到墙上留首中文诗,可惜每次去那里都忘了。

我去那里其实完全不是为了喝咖啡,而是为了看书。记得小时候看居 里夫人传记,说她如何在喧闹的咖啡馆里气定神凝地学习,最后终成一代 大科学家,顿时对居里夫人景仰无比。等到我在 Hungarian Pastry Foucault 写的What’s Enlightenment的时候,我才明白,这有什么了不起! 这 边的学生,差不多个个都喜欢在咖啡馆看书。出个把居里夫人,从概率上来说很正常。当然我这么说,完全没有把自己和居里夫人相提并论的意思。

那时候我正上一门哲学课,关于方法论,主要就是讨论这个世界上是不是有“真理”这回事。每个星期六的早上,我都到 Hungarian Pastry 看这门 课布置的阅读材料: 这个星期 Merleau-Ponty 说知识实际上是一种个人体验,就好像即使面对一幅已经画好的画,还须看画的人内在的某种体验被唤醒,这等于是说,就算给你一把手术刀,还得靠你过去的经验和当下的体验,决定是用它来切苹果,还是用它来执行神圣的救死扶伤的使命;下个星期又看 Ayre 说那些鼓吹可望不可及的绝对真理的人都是在故弄玄虚,胡说八道,什么东西如果不是摸得着看得见,那就别相信;再下个星期 Geertz 又说了,所谓追寻真理的道路,端的是无法穷尽,就好像一个印度故事说的:一个英国的人类学家在印度,听说世界在一头大象上面,大象下面是乌龟(天哪,那只乌龟的壳得多硬!),遂问之(人类学家都有好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坏毛病):那乌龟下面是什么呢?答曰:乌龟下面也是乌龟。再问之:那只乌龟下面呢?(提这样的问题纯粹就是一幅挨打相了,不过考虑到当时印度是英国的殖民地,所以朴实的印度人民对于英国人类学家的问题才会不厌其烦地回答吧)答曰:底下都是乌龟了。真理这个东西,追寻起来就是这样,你以为发现了真理,但永远会发现还有东西在真理之下, 让你措手不及地被推翻。在昏暗的小花灯下看这些文章,不仅觉得真理难以捉摸,整个世界都混沌一片。

尽管如此,等我从咖啡馆里头昏脑胀地出来,走在灿烂的阳光底下, 还是很有成就感,莫名奇妙地为自己发现这世界的真理其实就是混沌一片高兴万分,颇有“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冲动。站在街角的黑人冲我微 笑,我也冲他笑笑,真心诚意的,觉得这阳光下混沌的世界多美好。

2004 1 12 日于纽约 Manhattan

后记:

为什么去咖啡馆成了生活的必需?

二月一个周末的早晨,在 Astoria 醒来,阳光透过百叶窗照进客厅里, 几盆绿色植物在蓬勃生长,我给自己做了一杯香喷喷的咖啡,坐到墙角的 沙发里。咖啡的味道很不错,手边就是自己喜欢的杂志,一切都很舒适,——但是,空气中有种莫名的不安,驱使我走出门去。

Astoria 跟曼哈顿很不一样 。街道两边是两层的红砖小楼,楼前有小 小的花园——但是现在是冬天,所以大多数花园都很凋敝,显得里面站立的圣母像很孤单。有一户人家为了省却这种季节交替,用红色的地砖把花 园平整了,在中间放了几个小石雕像:一只直立的兔子,一条直立的狗 ......那兔子的耳朵本来直愣愣的立着,现在却不知道被谁敲断了,被主人 用一条胶布粘在头上。我在这些小楼和花园之间走得飞快,一心只想找到 一个咖啡馆,可以坐下来,——仿佛那样才会有尘埃落定的感觉。我走过 夏天我最喜欢的一个咖啡馆,叫 Freeze Peach,可惜,那地方已经被一家 银行替代了。一条街以外的 Starbucks 排着长长的队伍,所有的座位也都 满了。温暖舒适的公寓就在几条街之外,可我宁肯在凛冽的大街上徘徊 ......

这样的时刻,我不可避免地想起了 Hungarian Pastry。

2009 2 21 日于纽约 Manhattan

Dynasty,Olie's和Columbia Cottage (哥大附近的中餐馆)

不论走到哪里,胃总是爱国的。

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正在上初中。那时候的人生梦想首先是能考上 当地的重点高中,最远的人生梦想就是能够去北京念大学了。出国不是显 得异常遥远,而是根本就不在人生计划之列,所以根本不曾想过有机会考 验自己的胃是不是爱国。但这句话却毫无理由地记住了。现在身在纽约, 还常常想起这句话,觉得是至理名言。

对于中国人来说,纵使纽约有千般不好,至少有一点是好的:无论如 何,总可以找到像样的中餐馆。即使在哥大附近从 116 街到 110 街这么短 短的几条街,也立刻能够找出三家中餐馆,且风格各异,代表了纽约中餐 的三大流派:Dynasty 在 Broadway 110 街交界的地方,是川菜馆;Olie’s 就在哥大主校门对面,主要是广东菜,也莫名其妙地提供像 Salad,burger 之类的美国餐(更莫名其妙的是,居然有美国人到中餐馆里去点汉堡吃, 感觉就像中国人到意大利餐馆去点北京杂酱面一样!);Columbia Cottage 113 街,Broadway 旁边的Amsterdam 大道上,中译名为:哥大小馆,是个 上海菜馆。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福州人开的外卖店,也是哥大的中国学生 经常光顾的地方:比如 124 街的 West Place。

我的胃不仅爱国,而且乡土观念还很重。所以身为四川人,最喜欢的还是 Dynasty。Dynasty 的带位小姐是个很好看的成都女孩,头发长长的,总 是披着;圆圆的脸,身材有点儿肉乎乎的,看起来颇为赏心悦目。其他的女招待虽然并不是个个长得很标致,有的甚至是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了, 但是手脚都很麻利。在纽约的中餐馆打工,关键就是看本事,至于长相和年龄,那都是次要的。

Dynasty的一面墙上,全装饰着很旧的黑白照片,大部分都是民国或者更早时代的人物特写:老头儿们瘦骨如柴,头上带一顶瓜皮帽;小孩则 表情呆滞,眼睛眯成一条缝;年轻女人拖了一条大辫子,穿着满清服装,表 情也都冷漠而严肃......每次到 Dynasty 吃饭的时候,我总要对着满墙壁这 样的照片发会儿呆,不知道为什么它们会出现在这里。靠玻璃窗的一张桌 子上放了一把铜壶,有一个很长很尖的壶嘴。有一次一个来美国十几年了 的大连人问我,是不是四川的茶馆用这种壶,我说这倒不记得了。我记得的是小时候上学放学经过的那个茶馆,黑压压地坐满了老头儿,中间的一张桌子往往坐了几个捧着二胡、锣鼓什么的咿咿呀呀地唱川剧,当年的我是全然听不懂。茶馆中间的一根木头柱子上挂着一些素描:都是表情严肃的人物头像,嵌在玻璃像框里,用来放在灵位前面的。想到这里我就有点神不守舍:一群迟暮之年的老人,坐在一堆死人的画像下面——或许画像里的人还没有死,不过那肯定也是他(她)的家人委托画师画的,所以估计也快了。生和死如此荒谬地并列在一起。生的人仍然在弹唱川剧,陶醉在 生里;死却已经高高悬挂在他们头顶的木头柱子上了。那个大连人问我铜 壶的时候我想到了很多,但是我什么都没说。所以我们吃饭的时候很沉默。

Olie’s 因为是广东餐馆,所以光顾得少些。我的胃唯一钟情的,是那里的牛肉面:红红的一碗汤面,用一个漆黑的大碗装着,目光所及,全是美味的牛肉块。这种牛肉面我小的时候在四川就没有吃过,当年我在四川吃的面都是细细的,面汤里能放一些磨成碎末的牛肉就不错了,不过很便宜,才几毛钱一碗。等到去了北京上大学,学校附近有一家“美国加州牛肉 面大王”,才看见这么粗犷的面条和牛肉。当年父亲千里迢迢送我去北京上学,第一顿就是到那家面馆吃牛肉面,一碗六块钱,我觉得对一碗面条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现在学校附近的那个面馆早已不知所踪,父亲也去世多年,我却坐在纽约的 Olie’s 里吃牛肉面。牛肉面是大大的不同了, 不仅价格贵了许多,吃起来味道也不一样,所以即使我想感慨“物是人 非”,也觉得不甚确切。只是想到父亲,仍然有一种欲语泪先流的感伤。

即使在纽约人谈牛变色的日子里,我仍然在 Olie’s 义无反顾地吃牛肉面。不过吃了过后还是有点后怕,担心自己的大脑也变成海绵状,记忆力奇差,行事癫狂。好在我发现,想起十几年前吃的牛肉面时,好像面前就 放了热气腾腾的一碗,上面浇了混杂牛肉碎末的肉汁,再洒点小葱——我 每年从北京回家,必定要吃一碗牛肉面。我想如果现在我要回北京,如果 那家“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还健在,我可能也会去吃一碗罢。可惜这两个“如果”都不能实现。——但至少表明,我的大脑还没有变成海绵。 Columbia Cottage在比较僻静的地方,对着著名的St.John大教堂。刚到纽约的头一个学期,总是看见哥大的校报上有“哥大小馆”的广告,但并 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地方。第一次好像是跟风一起去的,路过 St. John 堂的时候,问他去过那里没有。我们第二次去的时候,我又问他去过 St. John没有。风就不客气地说:你是不是每次路过这里都要这样问啊。我尴尬得满脸通红(好在是傍晚,他看不见),心想他肯定觉得我特别没劲。但跟风在一起的时候,记忆力就变得很差,总是想不起跟他说过什么话,做过什么事。那个时候疯牛病还不严重,可是我仍然怀疑自己的大脑变成了海绵。

每次去 Columbia Cottage,总觉得里面光线很暗,吃饭的人都很斯文, 不知道是不是跟上海人的文化气质有关。上海菜的味道也比较温和,适合 这种斯文的气氛:不算清淡,也绝不浓重。就是放了好多酱油,有那么一点咸咸的酱油的香味,可是吃了过后没什么印象。所以在那里吃饭,总有种白花了钱的感觉:明明是付了帐,却不记得吃了什么东西。

其实正宗的上海菜,我还没有吃过。大学的时候去杭州旅行,坐着火车从上海过了两趟,却始终没有下去走走。就这样错过了上海。到了纽约 来,跟美国人说我来自中国,十个有九个都会问我是不是从上海来。大部 分美国人对于中国的可怜的知识,只够他们想象所有的中国人,要么来自上海,要么来自北京,让我听了就生气。如果说我还没去过上海,那更要让人惊讶了。我就是这么个土得掉渣的人,即使飘洋过海到了美国,还是保持原汁原味。不过上海菜来了美国是不是还能保持原汁原味,我就不敢妄加评论了。我周围的上海人很多,如果他们都来指责我毁谤上海菜,我就 招架不住了。

2004 1 6 日于纽约 Manhattan

后记:

再后来,我终于在上海吃到了正宗的上海菜。“梅龙镇”躲在南京西路闹市的一个院子里,院子外面车水马龙,一条街上全是花花世界的国际名牌大广告牌;院子里仍有六、七十年代的气息,饭店古色古香的大楼爬满 了电线和水管子。晚上 8 点去吃饭,服务员会老实不客气地告诉你:我们 9 点就要下班了啊。言下之意:点菜快点儿,要不待会儿不服务了,您老可别见怪。“梅龙镇”透着京城皇家的趾高气昂,相比之下,徐家汇的“上海老饭 馆”更有当年大上海奢华的“洋”味儿。一进门就是长长的走廊,顶上是辉煌的水晶吊灯,两边立的橱窗里陈列着老上海的怀旧事物,比如留声机什么的。主厅又亮又宽敞,桌子上全铺着雪白的桌布,跟高大的窗户边上垂下的白纱窗帘,和深紫红色的窗棂门框相得益彰,衬托得桌子上的葡萄酒杯更是晶莹剔透。一头的吧台是一整面墙的酒架,陈列着各种各样、五颜 六色的洋酒。另一头是一个壁炉。大厅的一面对着一个院子,院子里还保 存着当年宋庆龄乘坐的“总统夫人”专列车厢——当然,如今已经变成餐 馆的一部分,不提前两个星期根本订不到位子的。

在上海最喜欢的,是在闷热的夏季,在大街上走得又累又渴之后,钻进街边上海人开的小餐馆:只容得下五、六张简单的桌子,周围也只能放下没有靠背的凳子。跟两三好友一起,点上一小碟油爆虾,一小碟雪菜毛 豆,要一瓶冰啤酒,有滋有味,轻松自在。不过这等听起来漫不经心的小餐馆,对我这个外乡人来说,仍是靠了《上海 Time Out》才在陕西南路上找到 的——在上海,跟在纽约一样,我都是从一无所知开始。所以这跟在哪个 国家基本没有关系。

而且,我蓦然发现,我的胃,已经根本不挑剔是不是四川菜了。

2009 8 2 日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

Dumpling King

直到离开纽约,我终究没有再回到 2 大道 86 街的 Dumpling King 看看,所以不能确定现在它是否仍然是我在那里工作时的样子。如果它没 有变,就应该还是一个不大的中餐馆,临街的玻璃窗上挂着红色的彩灯, 上面写着“Dumpling King”的字样;从门口伸出一个桔红色的棚子,上面也 写着“Dumpling King”;从第一道门进去,迎面可以看到一幅不大的油画, 好似陈逸飞的风格,画的是一个中国女人,穿着清朝时的对襟服在吹笛 子;要拉开第二道门才可以真正进到餐馆里——纽约很多餐馆都采用这 样曲折蜿蜒的入口——一面墙上挂了一幅刺绣的《清明上河图》,一面墙上全是镜子;大厅里摆了大概 10 张桌子,铺着紫色的桌布(以前是粉红的, 后来换成紫色的了);大厅的尽头是一个吧台,放着一些很久没有动过的 布满灰尘的酒瓶,吧台上方也像模像样地倒挂着许多酒杯,可是那些酒杯从来没用过;吧台旁边放了几株绿色的植物,植物旁边是一条短短的通 道,通向一道隔开厨房与大厅的大门。我这样写的时候,好像我还站在门 口的收银机旁工作一样,面对着空荡荡的大厅,面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脚 下的收音机固定在 106.7FM——那是纽约的轻音乐台,常常播放一些老 歌。经理,一个个子不高的台湾人,坐在角落捧着一杯咖啡看报纸;Winndy, 餐馆里唯一的企台(纽约的中餐馆都这么叫服务员),进进出出忙一些杂事——她是一个四十来岁的马来西亚华人,个子非常矮小;偶尔我旁 边的电话响起,我就像从梦中惊醒一样跳起来,抓起电话很娴熟地说:

“Dumpling King, May I help you?”


后来在 TC 的博士生讨论课上做论文答辩的时候,我说在餐馆做田野调查,到最后我很困惑,不知道自己在那里究竟是做什么的:一个孤苦 伶仃在异乡漂泊的打工女孩?还是一个人类学学生,抱着崇高的社会科学 研究的目的,去了解在异乡的中国餐馆打工的中国人的生活?很多晚上, 生意清淡的时候——顺便说一句,那个餐馆一直生意就很清淡,我一直疑 心是因为我带去了坏运气,所以在经理面前常常有点愧疚感,觉得自己连 累了全餐馆大大小小的十来号人——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头顶的光照 下来,我的眼眶和鼻子在我自己的脸上投下影子;我有时候把头发挽成一 个髻;有时候梳两个小辫子搭在胸前;有时候梳两个小辫子,还用一块头 巾(那块头巾是黑色和金黄色相间的,我在国内买的)把头包起来。因为生 意清淡,我这样观察自己的时间很多,所以我对自己在镜子里的形象到现 在还这样历历在目。

我就这样常常站在镜子前面,什么事情也不做,光是浮想联翩。实在 无聊的时候就两只脚换来换去地站,玩金鸡独立的游戏。有时候企台(纽 约的华人报纸上就这样称呼餐馆服务员)会过来跟我说两句话。她说得最 多的是:我真的很厌了,每天都是这样。以前有个男企台,他有时候也会过来说几句玩笑话。我到现在还记得的是,他问我:你真的是从大陆过来的 吗?数学这么差!这倒是真的。客人给我一张 50块的钞票,付 25.15 的账单,要是他再给我 2 毛钱,我就呆在那里,脑子飞速运转,可是转了八圈, 也不知道应该找多少给人家,只想拿出纸笔来,老老实实地用小学学的法 子,列出竖式来算。可是经理就站在我旁边,斜着眼睛看着我。我只得哆嗦 着从钱箱里随便抓出一把零钱来递给客人,盼着客人的数学能比我好。有一次经理拉着一张脸对我说:你真的是硕士么?他是个台湾人,说国语的时候常常细声软语的,平时也很少粗声大气的说话,不过他说这话的时候 样子很刻薄,所以我记住了。可是我也承认,他说得在理,我这个样子,的 确不像 GRE 数学考了满分出国的。

我刚到这个餐馆来的时候,振振有词地对经理说我曾经在加州的餐馆做过两年。倒不是我存心不良(也许我真的存心不良?),而是要是不这样,根本不可能在餐馆找到工作。我在Flushing(纽约皇后区的一个区遥有很多中国人聚居在此袁颇有发展成为第二个中国城的趋势袁不过 与老中国城不同的是袁这里的中国人说普通话的比较多遥 的一家培训学校学习怎么 做收银的时候,那个老师——一个号称在纽约做了十年餐馆经理,有点娘 娘腔的男人——告诉我们:要是在纽约餐馆找工作,就说在加州做过;反之亦然。虽然我受了“正规”培训,知道了一堆菜名,可是这样明目张胆的 撒谎,还是忐忑不安。后来,有时候经理似乎偶然想起来,问我:你在加州什么地方啊?我就觉得头皮发麻,说些“那是个小地方,说了你也不知道” 的屁话搪塞过去。其实我疑心经理早就知道了我的鬼把戏,只不过一直没 有戳穿。至于他为什么不戳穿我,那我可就不知道了。

经理的照片贴在营业许可证的像框里,挂在我背后的墙上。这样即使他不在的时候,我也常常感觉他在监视我。其实那张照片中的他还是蛮英俊的,跟他现在这个样子相差很大。以前他是个很英俊的青年,长得很是 清秀(我在学校看见台湾小男生,也个个都很清秀,让人疑心他们都是 gay);现在即使不能说脑满肠肥,也至少是油光满面,看上去很有餐饮业人士的派头。Winndy 跟我说过很多次,其实这个老板心不坏,就是小器了 点。虽然挣钱很多,但是我看他起早贪黑地天天到店里来上班,常常在想, 他开着名车,住在 New Jersey 的别墅,但生活的大部分仍然是在这个充斥着油烟和中餐特有的味道的小餐馆里,那么乐趣到底有多少?后来,果不 出我所料,有一天我到那个餐馆上班,远远地看见另一个收银小姐站在柜 台,店里有点忙乱的景象。经理不像以前一样穿着衬衫,打着领带站在柜 台,而是穿着便服站在他常常坐着看报纸的角落里。一见我进去就满脸堆 笑对我说:“就在等你,告诉你一声,这个店我已经卖出去了。工作了十几 年,孩子都大了,我也很累了。”然后他就走了。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后 来我每次想到 Dumpling King,就会想起他,虽然他有过对我很刻薄的时 候,可是我到底还是感激他。况且,在中餐馆里打工,我算错了钱,本就不 应该指望有人宽容你。不论你是从福州过来专门到餐馆打工的,还是到纽 约来上大学的穷学生,不管你想不想放下知识分子那点臭架子,经理认的 就是你会不会做工,餐馆工。

况且,他还很小器。

我想起 Dumpling King 的时候,还会想起很多人。像 Dumpling King 这样的小餐馆,打工的人通常流动都很大。我因为懒惰的缘故,一到这里,就没换过——所以DumplingKing是我工作过的唯一的餐馆。虽然我前前后 后工作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一年,可是也目睹了在那里打工的人走马灯 似的更换。这让我觉得自己像沉在水底的一颗石子,看着流水和浮叶从我 身上流过。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叫 Michel 的。他是个送外卖的。通常送外 卖的一点英文都不会,也不会给自己取一个英文名字——实际上,他们连 中文名字都很少让人知道。通常人们都是根据他们签单的时候在单子上 写的名字称呼他们,而他们写在单子上的名字,有时候是一个依稀可辨的 姓,有时候是一个字母,有时候则完全不可分辨。而 Michael 却让我叫他 Michael。他是个瘦小的,四十多岁的男人,常常带了一顶棒球帽,上面写着 “NY”的标记。我后来才知道他原来是在南美做生意的,生意最大的时候 曾经策划开一个非常豪华的舞厅。他曾经娶了一个南美女人做太太,后来他的生意垮掉了,就离开了他。他把几乎所有的财产留给了那个女人,只 身来到了美国。Michael 告诉我他的故事的时候,在他 Flushing 的公寓里。他 跟另一个天津来的送外卖的合住那个公寓。他的房间很简朴,一张单人钢 丝床,一个衣柜,一张书桌,书桌上有一台电脑。到现在他仍然在关注股票 和网上各种生意的行情,希望有一天能东山再起。我离开他家的时候,他 送我到地铁站。远远的我看见他穿着一双拖鞋,头上没有戴那顶棒球帽, 短短的头发有点灰白,露出头顶头皮的颜色。地铁在高架的铁轨上“咣咣” 地走了。纽约的地铁,总是给人压抑的感觉的。我想到他告诉我的“我已经 四十有八了,我不能这样回中国去”,就忍不住想掉下泪来。Michael 跟我很 谈得来。在所有我访谈过的人当中,他跟我谈话的次数最少,可是谈得最 多。后来我们还常常提起要再聚一聚,到 flushing 吃吃火锅什么的,可是总 也没有时间。有一次,我站在柜台无所事事的时候,他送单从我面前经过, 突然压低了声音神秘地对我说:“你在这里做什么,赶快回中国去吧。”然 后就匆匆出去了。我笑了一笑。当时并没有想到,直到现在,我还能这样清 楚地记得。

另一个是一个叫小吴的上海人,也是送外卖的。他可能有三十多岁 了,戴着一副眼镜,脸颊很瘦削,每天都穿着一件旧的夹克——因为他只 是冬天在 Dumpling King 工作过,所以我不知道他夏天会穿什么。我记住 小吴,是因为他是个好心的倒霉蛋。说他是个倒霉蛋,主要是因为每次我 接错了外卖单子,总是他碰上:要么是我地址记错了,害得他大晚上的像 没头苍蝇一样在大街上跑来跑去;要么是我听错了菜名,客人要求调换, 结果又是他,得再送一次。尽管如此,他却从来没有骂过我,刻薄的话也没 说过。我千万次地下定决心不能接错单子,可是一到忙的时候,还是不可 避免地出错,一出错总是小吴摊上,他又总是毫无怨言。我想把每次送单 该得的小费给他,可是他不要。我只能很感激地看着他,看他进门的时候微笑着跟他打招呼,看他来送单的时候帮他把塑料袋罩在装食物的纸袋 子上......还有就是尽量尽量不要出错——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我总在想等我哪天有了时间一定要请他好好吃顿饭。可是那一天总是没有到来: 他差不多每天都要工作,唯一休息的一天我又得上课。这就是所谓的心有 余而力不足吧。以前没来纽约的时候,我总觉得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掌握 的,命运在自己的手中;当我在中餐馆里打工,想请小吴而终不可得的时 候,才醒悟到自己对命运的把握,已经到了何等脆弱的地步。暑假的时候, 我没在 Dumpling King 做收银了,而是跑到学校的图书馆“捡垃圾”(见叶哥大教师学院之打工篇)。等暑假过后我回去,小吴已经不在那里做了。我跟 Winndy 提起这个人,她想了好半天才想起来。可是她也不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在中餐馆就是这样, 每个人都不知道另一个人明天还会不会来。消失了就消失了,不会留下任 何痕迹。我跟小吴就这样从此断了音信。

现在我是永远离开 Dumpling King 了。不过谁知道呢?我在餐馆的柜 台后面站着的情形,在我来到纽约之前,压根儿就没想到过。而在餐馆的 时候,好像我才第一次感觉到生活如此诡谲,不禁有点吃惊,而且拼命想着这其实并不是生活本身,这只是我做的一个研究罢了。可是我就是生活 在研究之中,而且作为人类学学生,我首先研究的就是自己。这就好像学 生物的,自己挤出一滴血,放到显微镜下去观察一样——这个实验我初中 的时候就做过,因为操作错误,把自己的红血球全部压成了扁平状。那时候,——很多年以后,我都不知道,自己会重复这样一个试验,而且因为缺乏教授的指导,是不是因为操作失误把什么东西压成扁平状都不得而知。 这种不得而知的感觉是那样强烈,所以我无比沮丧:连自己都不得而知, 我还能知道什么呢?

不过 Dumpling King 我肯定是离开了。因为老板把店卖掉了,所以实 际上,Dumpling King 已经永远不存在了。

2004年9月21日于四川荣昌

后记:

在中餐馆打工的大多都是非法移民,从福建偷渡过来的。我的论文写 的就是他们漂洋过海,在中餐馆这样一个弹丸大的地方的生活。他们漂洋过海,当然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的。别的不说,光是以货币为单位的代价, 二零零二年的时候,就大概是六万美金。所以他们到中餐馆打工,不管到 哪个中餐馆,都是起早贪黑,一个星期工作七天。加之语言又不通,所以除了中餐馆,也竟没有别的什么地方可以去。我一个星期去 Dumpling King 两次,只能窥见他们生活很小的一个片断,然而这些片断,已经让我觉得 生活不堪之重了。当然我还是根据教授的要求,非常牵强地套用了某人类学家(Victor Turner)的理论,列出了一、二、三、四若干结论。如今理论和结论全都忘光光了,只记得论文答辩的时候一个面皮红红,鼻子通红的教 授问:

“既然大家都知道他们是非法的,为什么警察不直接进去把他们抓起来引渡了?”

我有点张口结舌,心想我还没有研究到警察头上去呢!

另一个头顶光光的教授机灵地替我解围了: “警察只有午餐时间才会到中餐馆,那时候他们只吃饭,不工作。”

我没有做过统计,不知道纽约有多少家中餐馆,也不知道在这些中餐馆工作的中国人,有多少是非法移民(其实在纽约的日本餐馆、越南餐馆 等等,也有很多是中国人开的)。不过我可以肯定,要是没有非法移民,以 聚集全世界美食为傲的纽约餐饮,大约免不了要凋敝了。

2009 2 22 日于纽约 Asto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