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 2004 年第二天的清晨从 172 642 号前走过:那是一排灰黄色 的建筑当中的一栋,门是暗得发黑的红色。印象当中我似乎仍留有一把钥 匙,但并没有带在身上。不过即使带了,我也不会开门进去:我讨厌的约旦 人还住在那里,我喜欢的 M 却已经搬到 177 街去了。我只是站在外面很快 地朝里望了一眼——里面静悄悄的,很昏暗,我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 听见——然后我就走过去了。

我在这里住的时候,十次有九次进这座大楼都看不到一个人影,楼道 里又安静得要命,让我怀疑整栋大楼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住着。不过等我 进了自己的公寓,十次又有九次看到厨房的灯亮着,同屋的约旦人正在做 饭——整个公寓充斥着鸡肉的味道,那个过分敏感的电子火警器拼命地 响——这时候我就会希望整栋大楼还是只有我一个人好。约旦人四十岁, 以前在哥大读人类学,现在却找不到工作,整天郁闷地在家里喝啤酒,吃 鸡肉。这让我很为自己的前途担忧,因为我也是学人类学的。传说他以前 有一个美国老婆,后来跑掉了。既没有工作,也没有女人,所以约旦人加倍 郁闷。我虽然很能理解,但是并不喜欢。

我喜欢我的另一个同屋——一个从江西来的女人,叫M。虽然已经过 了三十岁,但是仍然很有风韵,眼如秋水,一头长长的黑发披下来,非常迷人。她原本嫁了一个既有钱又英俊的美国人,“911”过后,该美国丈夫却声称自己无力赡养她,带了值钱的家当跑了。然后她就从原世贸中心附近的一座月租两千的公寓,搬到了我的隔壁:月租五百的一间小公寓,即使摆 放她的美国前夫不屑带走的家俱仍显得拥挤;该公寓位于 Harlem,曾经以 社会治安动荡不安著称,直到现在,当我告诉别人我住在 172 街的时候, 对方的第一个反应常常仍然是:Is it safe?1虽然我们见面聊天的时间并不 多,但我喜欢 M,多半是因为同是单身女人,知道在纽约挣扎的不易,而且 我们坦言自己的苦闷,并且相互鼓励。约旦人听见我们在一起说中国话, 总是好像很生气,因为他一句都听不懂。但我们人多势众,才懒得理他呢!

172 街住并非像旁人想象的那样可怕。我在餐馆打工的时候,常常 晚上 11 点了在 Broadway168 街下车,穿行 4 个街区回公寓,依然安然无 恙。不过这也有可能是我运气好。我有一个朋友,搬到这边住不到两个月 就被打劫了一次:两个黑人拿着枪气势汹汹地抢走了二十多美金。风每次 很不情愿地晚上送我回公寓的时候,总是在钱包里放点现金,以防打劫者 失望之余给他一枪——我因为缺乏被抢的经验,所以对他此举很是不屑: 我有一次凌晨 2 点钟的时候狂奔至他那里,兜里还什么都没带呢!我当时 想的是,如果有人要我的命,要就是了。我冲动之下做事情,总是有股不要 命的劲头。虽然我知道这是个坏习惯,但至今仍然没改。

虽然我以前很少承认,但是 2004 年新年第二天,在搬离了 172 街差不 多 6 个月之后回到这里,坐在麦当劳里喝咖啡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当 时那么快搬到 172 642 号,连多余的一天都没有犹豫,有一半是因为风 也住在这附近。他在 173 街,Haven 大道,离我当时住的地方只有两个街区 不到。那天早晨我走过 172 642 号后继续往东,走上一个短短的斜坡, 就到了 Haven 大道。站在街口可以看见路的尽头风住的那栋公寓——哥 大医学院的学生宿舍。不知道他是不是还在睡懒觉,或者去别的地方度假 了,或者,他早已不住在那里了也不一定——在曼哈顿,要时刻做好准备 面对变化。那天早晨,我并没有停留,而是扭头朝相反的方向走了。

我直到现在都不清楚,当时跟风在一起,究竟是出于爱情,还是因为 别的什么原因。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很绝望,绝望到深夜的时候背对着他流 泪,却始终不想让他知道。但我似乎又被绝望本身诱惑,虽然常常下定决 心要走开去,却始终走不开。我对风说了无数次分手,每次说分手的时候 都觉得绝无可能再回到他身边,但是每次说了分手之后又莫名其妙地和 好了。我记得有一次和好的情形是这样的:那时我又跟他说分手,说的时 候照例很平静,风从 173 街他的公寓把我送到 172 街我的公寓,两个人在 门口说“拜拜”,头也没回地各自回去了(反正我是没回头,想来他也没回 头吧!)。有我当时写的一首诗为证:

多平静

像风暴过后的荒原

五月的天空依然阴霾

我曾经对你说过的樱花树

花瓣开始飘落

纷纷扬扬

像无力垂下的手

像无数声叹息

无奈而忧伤
......

一个星期之后,风说,我们谈谈吧。我答应了。结果我们见面的时候几 乎什么话都没说。在《水木年华》的歌声中,我们紧紧相拥。风说,这样不是 很好吗。然后我们就又和好了。

我想那种把我跟风再连接在一起的力量(我甚至不知道那是不是爱 情!),可能就像那樱花的花瓣一样,脆弱而短暂。尽管如此,在孤独的生活 中,那仍然是唯一可以慰籍的东西,所以只能凭本能地抓住它,或者被它 抓住。但这跟我期待的爱情很不一样:我期待的是焦仲卿和刘兰芝的爱 情——柔韧如蒲苇,坚强如磐石——由此可见,中国古书里很多东西真的 害人不浅,如果当年我没看《孔雀东南飞》,可能也不会到了美国还在发这 种梦。我跟风在一起的时候,也觉得是在发梦,不过是另一个梦罢了。在那 个梦里,什么都是朦胧一片,我像个眼睛近视得很厉害的人(其实我眼睛 本来就近视得很厉害),什么都看不清,只是不由自主地越陷越深。

我们就一直这样分分合合,后来说“分手”的时候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了。但就是这样我们却真的分开了。我最后离开风那天是在六月,夏天的 空气孕育着蠢蠢欲动的不安。我在屋里等风回来。我已经把自己的东西收 拾好了,煮了一锅白米粥(又煮得太干了),趴在床上看一个很小的电视。 想到待会儿又要跟他说分手,觉得很荒谬,也有一点紧张。我说话不算数 已经很多次了,可是我知道这次是真的,真的是真的了。

风回来过后坐到电脑前面开始看新闻,然后大骂“姚明今天又输了”! 我从床上坐起来,对他说分手。虽然话音未落我就觉得嗓子里像堵了点什 么,但我的声音很平静。我说话的时候风仍然在键盘上敲敲打打,我说完 过后他就转过来,对我说:

“好啊。反正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这时候我的电话响了,林和她男朋友 P 开了车在楼下等我了。 风送我下楼去,我们在马路边说最后一声再见。风似乎还想搂我一下,但是我躲开了。 直到最后,我也不知道风是怎么看我,我也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我在 2002 年冬天认识他,到 2003 年夏天和他分手,中间间插无数次分 分合合,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认识一个人,实在是太难了。风是我给他想 出来的名字,但在现实中我从来不这样称呼他。直接叫他的名字也显得不 妥,所以事实上每当需要叫他的时候,我就张口结舌,好像被人问“人类学 是什么”一样:忽而觉得了然于胸,忽而又觉得一无所知。不过归根到底, 我觉得是因为到了纽约过后,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所以对于跟风不欢 而散,我每次想起总有点愧疚。不过真正高高兴兴说分手的情侣,我觉得 不仅听着新鲜,而且也不合情理。

P开着车在Broadway上向121街驶去。开始下雨了,雨水打在玻璃窗 上,一条一条地流下来。老天爷就是这么配合我的情绪。

我搬离了 172 街。回想起去年寒假我刚刚搬到那里,收拾完屋子的那 天早上:暖气片在墙角“咕咕”地响,我坐在明亮的窗户后面,一边听波切 利的交响乐,一边写自己喜欢的东西,觉得似乎找到了一种久违了的感 觉。我想想要开始的一个新学期,想想要布置的一个新房间,想想要怎样 重新去面对风,就微笑起来。一个学期之后,我坐在 P 的车里把 172 街的 灰墙和风远远地抛在身后,这是我不曾期望的。风肯定也不期望这样。不 管大家怀着什么样的憧憬来到美国,都希望自己的生活像春天的空气一 样,明净而芬芳,孕育着无数新的希望。但我总是怀疑,我们都在发梦,而 且因为是在不同的梦当中,所以我们谁也听不懂对方的呓语。加之多数情 况下,做梦的人并不知道自己原来是在梦中,所以老老实实地把梦呓当成 了实话。

我这样说,觉得自己的角色非常可疑:因为我说自己在梦中,好像我 现在已经从梦中醒来了一样。其实也未必。这种情况叫做梦魇:做梦的人以为自己已经醒了,可是实际上仍然是在梦中。所以得出的结论是,不论 我说什么,都是梦话,千万别当真。

2004 1 2 日于纽约 Manhattan

后记:

多年过去,我仍然孑然一身。被孤独咬噬的时候,会产生各种各样的 怀疑: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不懂得什么是“爱”;怀疑自己是不是一直要这 样孤单下去;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变成了一个人人讨厌,避之犹恐不及的 人,而自己仍蒙在鼓里......在纽约式的生活当中,没有很多参照让我从别 人的眼光当中看到自己。况且,就算有人冷眼旁观,我也会不可避免地冷 峻地回应:别人凭什么比我更了解“我”呢?

我仍然不可避免地偶尔想起风——就像现在这样,坐在一个摩洛哥 人开的咖啡馆里,弥漫着中东风情的音乐,对面一个亚洲女孩大声地讲 电话;旁边四个女孩子围坐在一张桌子旁一边做针织,一边聊天;角落一 个瘦削的男孩端坐在苹果电脑后,偶尔咳嗽几声——我渐渐喜欢上了这 样的时刻,在熟悉的陌生场景里,沉入自己的回忆和想象中,独自品味,无 人能解。风常常在我的回忆中,然而我从未曾怀疑跟风的相遇,或者分开, 是一个错误。那是发生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以及那时的风和我之间的 事情。如果时光倒流,我们重头来过,我想,仍然是同样的结局。

2009 3 23 日于纽约 Asto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