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0日,纽约Astoria

也许今天并不是开始写味觉日记的最佳选择。

因为一场早有预谋的大雪从昨天晚上开始就静悄悄地铺天而下,整个纽约的学校都停课,China Institute也关门大吉。倒是替我省心:不用挣扎是要去上班还是要请病假。不过这样也失掉了获得很多感觉的机会:比如走在路上感觉到脚下“咯吱咯吱”的积雪;比如坐在拥挤的地铁上感觉到潮湿和清冽的空气;比如脸上感觉到风,耳朵里听到Lexington大街上的车流(其实每天早上耳朵里都塞了ipod,有人在我耳朵边大喊都不一定能听到);比如每天走进China Institute感觉到浓烈的古旧的气息……不过,既然是日记,总有开始的一天。以上所述的诸种感觉,都可以在以后的某一天弥补……吧?

还有一个原因是我感冒了。众所周知感冒的时候各种呼吸道都堵塞着,平时可以感觉到的也会大打折扣。不过感冒的日子也是我的日子,在感冒中的感觉也是我的感觉。所以,就从今天开始吧,我的感觉日记。
 

蜂蜜水:一小勺蜂蜜 ,加入2/3冰水加1/3开 水兑成的温开水,轻轻一搅,融化成淡淡的金黄色,有温和的甜味。这成为每天早上刚起床以后的必需。因为是温开水,所以不会刺激尚未完全苏醒的肠胃。从我离 家求学开始,老妈就告诉早上一杯蜂蜜水很重要,也不知道她是从哪本《家庭医生》之类的大众健康杂志里看来的。置之不理很长一段时间,结果现在猛然发现竟成 为自己生活中的铁律之一(而且,所谓的“铁律”,细细想来,还真是屈指可数)。要是我老妈见我如此听话,定然要沾沾自喜。

橙汁:Tropicana的100%橙 汁(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的包装变得花里胡哨了,所以昨天在超市的货架上找了半天才找到——转头看见每个付款台都排很长的队,而且每个人都推着堆得像小 山一样的购物车,好像在暴风雪来临之间贮存食物的松鼠一样,顿时灰心丧气,把橙汁又放回货架了。最后在家门口一家很少光临的杂货店里买了。杂货店里没有一 个顾客,倒是有四五个十几岁的半大孩子在门口大声争论,好像商量要打架的样子。),味道非常纯正:纯的橙汁,没有可疑的任何添加剂的味道。虽然在美国对食 品工业的一致声讨中,对任何超市货架上食物的信任很难建立起来,不过Tropicana的橙汁仍然是比较保险的选择……吧?

Cereals+牛奶:我对cereals+牛奶的偏见一直到最近一年才消除:可能因为中国人的胃,特别在早上,比较偏爱暖和的食物吧。我的中国朋友到纽约做短暂的停留,他们就把牛奶加热了放到cereals里面。不过我对cereals仍然没有特别的好感,甜甜的,脆脆的,跟牛奶混合以后有的变软了一些,如此而已。据说这样的早餐很有营养,可惜营养这种东西感觉不到,所以我常常忘掉cereals有这样的好处。外面风雪肆虐,家中冰箱空空如也,所以,cereals权作早餐吧。

西湖龙井:泡 一杯上好的西湖龙井,躲在温暖的家中足不出户,任外面风雪肆虐——这样的情形想想就觉得很爽。因为我不喜欢太浓的茶,对喝茶本身也并无深究,所以就是随便 烧了一壶开水,随便抓了一小撮长长细细的茶叶放到茶杯里,泡了来喝。味道很清淡,不过放到嘴边,深深吸口气,绝对沁入心脾。喝到嘴里的味道有点涩,也并不 强烈,对我来说刚刚好。——对于所有带涩味的东西,比如茶,咖啡和可可,我一直很好奇:是什么原因让人们锲而不舍呢?

鸡蛋西红柿面:很中国。很烫。每次吃鸡蛋西红柿面的时候我的舌头都会被烫着。鸡蛋被小心的煎过,两面都泛黄;西红柿切成小块,连皮一起放到油锅里跟鸡蛋一起煎一小会儿,然 后加水,加面条,放盐,放葱。吃的时候味道很鲜,西红柿汁很浓,腾腾热气扑面,虽然不是很饿,还是吃得狼吞虎咽,结果被烫了。当然,鸡蛋西红柿面,我只自 己做。在纽约任何餐馆的菜单上,我都没见到过。

Gouda cheeseGouda是一种源自荷兰的奶酪 ,因为早年没有登记专利保护,现在全世界很多地方都出产这种奶酪。我的是在Astoria地铁站下面一个大胖意大利人的食品店里买的。我买的Gouda呈金黄色,而且有一个很有气势的名字,叫“Black Knight”。因为质地坚硬,所以一切就会呈鳞片状断裂。我最喜欢的吃法就是切成小块,放到嘴里一小口一小口地吃掉。可惜因为感冒不能喝红酒(有一瓶打开的Malbec正在我的饭桌上慢慢变成醋),要不然是绝配。要形容奶酪的味道很难:Black Knight放到嘴里就开始变得不那么硬,咸咸的,可以放到舌尖上让它慢慢融化,到最后会有一点点甜味。Hard Gouda里还掺杂一些细小的坚硬的颗粒,在舌尖上不能融化,可以用牙齿把它们慢慢磨碎。这显得Black Knight很有层次,也是我喜欢它的原因。

2010年2月14日,纽约Astoria

香槟与Croissant据J说情人节早上喝香槟,吃croissant(松软的牛角面包)是法国的传统,所以他昨天晚上过来的时候,背包里已经装了一瓶香槟了。J是我最近认识的男孩子,因为比我小一点点,所以感觉还是一个大男孩。我们第五次约会的时候开始做爱,到情人节的这个周末正好是第七次约会,所以情人节的计划是早上起来喝香槟,吃croissant,然后看《大话西游》。在纽约跟别人说交了男朋友,人家首先问的大多是:“哪国人哪?”对于J,我只能勉为其难地回答:“他爸是英国人,老妈是美国人,他在比利时出生,法国长大——呃,你自己看着办吧。”早上缠绵到11点才起来开香槟,淡金色透明的液体,在玻璃酒杯的中间攒着一小堆气泡,喝到嘴里有一丝丝甜味,很清爽。一边喝香槟,J一边打开带过来的国际象棋——国际象棋的规则跟中国象棋很像,所以虽然我是第一次学,很快就记住了,摆开阵势开始厮杀。可惜毕竟对棋路不熟,不一会儿走了一着错棋,丢掉了皇后,结果一溃千里,很快便丢盔弃甲,王命不保了。下到饥肠辘辘的时候,想起来应该去买croissant。Astoria以面包店著称,短短十条街的距离,至少有5家面包店。J自告奋勇去买,说是头六个月的时候,跑腿的事情应该男的做。我笑着说:“要是只做六个月男女朋友,这个还比较理想的。”J笑着出门去了。十分钟以后捧着六个热烘烘、软乎乎的croissant回来了:有普通的,也有巧克力口味的,还有火腿芝士的。我最喜欢的是普通的那种,里面虽然什么也没有,光是渗透到面包里的黄油的味道就很好。好的croissant外面烤得金黄,里面蓬松极了,而且撕扯起来一层层的,就上一杯咖啡,是最好的早餐——可惜我还是不能喝咖啡,只能泡了杯龙井茶代替。

2010年2月21日,纽约Astoria

咖啡:啊……早晨的第一口咖啡!每天早上起来,刷牙,洗脸,烧开水兑蜂蜜,喝橙汁,烤面包片,煮咖啡……直到喝下第一口咖啡,才顿时有一种圆满的感觉——新的一天开始啦!喝咖啡完全是来美国以后养成的臭习惯。刚开始什么咖啡都喝:街边推小车卖早点的小贩那里的咖啡,Starbucks里的咖啡,Tom’s Restaurant里的咖啡……喝得最多的要数哥大Butler图书馆一楼餐厅的咖啡,2002年的时候才不到一块钱一杯。每天晚上在图书馆看书,总要溜达着去买一杯,然后挣扎着熬到12点钟以后——饶是这样还担心每天一杯咖啡是不是太奢侈了。后来渐渐对咖啡的味道挑剔起来,不仅自己买了咖啡机磨咖啡豆,而且咖啡豆非Broadway上那家Oren’s不买:Oren’s的咖啡豆油亮油亮的,还没有磨,味道就出来了。有一年夏天带了一包上飞机回中国,坐在机舱的座位上好像都能闻到Oren’s咖啡的香味。受了HH的影响,我也开始喝不加糖的咖啡,一直到现在。而且一定要用Half&Half的牛奶,百分之百全脂的。在Astoria,我发现过两个卖咖啡豆的地方。一个是已经关门的Freeze Peach:很随意轻松的一个咖啡馆,地方很小,除了一张大方桌大家可以围坐着上网,看书,或者煞有介事地写东西,其余的地方都是随意摆放的旧沙发和宜家的沙发椅。除了卖咖啡,他们也卖茶,有好几十种之多,从印度到巴西的都有,可惜我那时还没发展起对茶的爱好,一种也没试过。在Freeze Peach要咖啡,女招待不一会就会把咖啡装在厚厚的敞口玻璃瓶里给端过来——一路上当然要特别小心,要不然就绊到哪条椅子腿了。咖啡刚开始总是很烫,玻璃瓶也没有把手,所以端起来喝也不是,放在桌子上就嘴去喝也更不像话,真是不知道开店的是怎么想的。Freeze Peach很受附近年轻人(比如我)的喜欢,是周末一个人消磨时光的好去处。可惜好景不长,我到Astoria不到一年,Freeze Peach竟然就被一个银行取代了,让我现在还恨恨的。第二个,也就是我现在买咖啡豆的地方,就在Astoria地铁站旁边,一个中东人开的杂货店,叫Parrot。这个杂货店可真是名副其实:最外面是买各种果脯干果的,中间的架子上陈列着各种口的橄榄,还有各种泡菜:小青椒,小黄瓜,等等。最里面是一个高高的柜台,柜台里上下好几层,放的是各种火腿香肠和Cheese,散装的,包装好的都有。柜台上也堆满了食物,最显眼的要数一种希腊的甜食,表面是脆脆的一层酥皮,烘烤好了放在大铁盘子里,切成三角形。柜台背后才是陈列的咖啡豆,有十几种口味,每次我都买Organic 的那种,半磅。

2010年2月28日,纽约Astoria

CapacolaCapacola是一种意大利火腿,用猪肩膀尖端的肉,加上佐料,风干了制成的。我搬到Astoria不久,在地铁站旁边发现了一个意大利店铺。老板是个和蔼的大胖子,卷曲的齐肩长头已经花白,永远穿着白围裙站在柜台里面笑眯眯地跟顾客打招呼,因为有个大肚子,所以显得两只手臂特别短。店里还有2-3个年轻伙计,大多是说西班牙语的南美移民,也跟他一样站在柜台里面,忙着称量顾客要的火腿、香肠或者奶酪。他们的身后是四层货架,底下两层是各种火腿和香肠,上面两层是Cheese。我对Cheese了解不多,去了只是要Jarlsberg和Manchego。对于形形色色的火腿和香肠更是一无所知,只能很弱智地指着货架说:第一层从左边数的第二个。终于买来买去,发现了Capacola,辣的那种(还有一种是甜的)。不知道意大利人是怎么做Capacola的,或者这家店铺有什么秘方,每次买了回家,别的东西还没来得及放到冰箱里,就打开包装纸,抓一片塞到嘴里——然后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买了Capicola,店里的伙计一定要把它切得薄薄的,一片一片整整齐齐排列到一张30厘米见方的白色蜡纸上,一片压住另一片的三分之一。如果买得多,一张蜡纸铺满了,就铺两层,中间用蜡纸隔开。铺好之后卷起来,放到透明的塑料袋里。所以像我这样猴急着要吃,总是免不了打乱蜡纸上的阵形。有时候一开始拿出几片来,对自己说今天只能吃这些——吃完了又忍不住拉开冰箱,再拿出几片来,说到此为止——一个晚上反复如是,1/4磅的Capacola可以扫个精光。我想说的是,Capacola对我的诱惑,正是如此。

Rioja对于产自西班牙的红酒,我直到去了长岛以后才喜欢上——当然这纯粹是因为B的缘故。他每次来看我总是带Rioja,一种叫“LAN”的牌子。我们在R的房子里喝,在Sag Harbor的海边栈道上坐在车里偷偷喝(因为在美国公共场合不能喝酒), 在South Hampton电影院外面躲着喝,在从East Hampton去纽约的Jitney上喝,到了Astoria 以后在公寓的双人沙发上喝……我最终积攒了多得吓人的软木瓶塞,上面有一个几何的城堡,是LAN的标记——将来可是我曾经是酒鬼的铁证。LAN不是什么名贵的红酒(要不然我们怎能这样锻炼酒量),味道比较醇和,喝起来很流畅——就好像跟一个性格随和的人交往。有的红酒,闻一闻就知道性格特别——当然,闻出来的味道跟尝出来的味道很可能大相径庭,所以红酒很迷惑人。因为我自己个性已经很强了,所以我喜欢性格随和的红酒,不要太甜,水果味不要太重,最好有一丁点泥土的味道,但是决不要太浓。每次跟B 去西班牙餐馆,他总是首先问有没有Rioja。后来跟别的人去吃西班牙菜,我也张口就要Rioja,看起来好像很懂行,其实西班牙的红酒,我就知道这一种。

2010年3月6日,纽约Cafe Reggio

Milano Panino: Cafe Reggio在纽约著名的Washington广场旁边,McDougal 和W3交界的地方, 是纽约最老的咖啡馆之一,有差不多100多年的历史了。像今天这样完美的天气——阳光灿烂,但是有风,但是不太冷,预示着纽约漫长而丑陋的冬天终于快要过去,温暖而充满朝气的春天终于快要来临——让人怀疑上个星期的大雪是不是发生在梦里。蛰伏在狭小公寓里的人们都跑出来,Caffe Reggio这样的地方就人满为患。我在64街上东城给C上完中文课, 饥肠辘辘,还是搭乘了半个小时的地铁跑到这里来,准备在这个拥挤而昏暗地方觅食,同时可以抱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消磨下午两、三个小时的时光。所幸虽然Cafe Reggio已经人满为患,我到的时候却还有最后一张空着的小桌子。 点了一个Milano Panino :用我的话说,是一种三明治,两片面包在架子上烤一烤,里面夹了 Asparagus, Fontina (一种味道很重的cheese)和几片号称新鲜的西红柿。Caffe Reggio的桌子小得跟巴掌一样大,加之上面放了我的笔记本电脑,要看的材料,一杯冰水,放胡椒和盐的小瓷瓶,所以Milano Panino装在盘子里端上来的时候,颇费了一番功夫在桌子上排列组合。和所有我喜欢的咖啡馆一样,Cafe Reggio灯光昏暗,桌子和椅子好像是经过了漫长的岁月,同时又漫不经心搜集起来的一样:不仅桌子的样式和颜色完全不同,桌子和椅子也并不完全配套。有两张桌子貌似用厚重的红木做成,四条腿还弯曲成兽腿的模样,很有中国古代家具的风貌;紧靠旁边的另一张桌子却全然又是普通的简约风格了。尽管样式各异,色调倒还统一,绝没有任何东西醒目地打破那混沌而散漫的气息。坐在这样的地方,几乎很难想象外面原来阳光灿烂,更没有道理理解这样好的天气,大家为什么愿意挤在这么小这么昏暗的地方,你每动一下都要跟旁边的人说“对不起”;即使再不情愿,你也可以把邻桌女孩跟前男友分手的前后经过听得清清楚楚;或者耳朵里塞了放得很大声的音乐,埋头在电脑上工作,坐在旁边的人喊破了喉咙想让你挪挪地方你也听不见……你好像在一个很陌生的地方,然而所有以前你熟悉的地方,在这样的情形下,却都在记忆中渐渐模糊了。你想了又想,原来此时此地,竟然已经成了你唯一熟悉的东西。

2010年3月30日,纽约Astoria

Portland的泰国菜:泰国菜在美国已经风靡很有一阵子了。我2008年搬到Astoria, 不到半年的时间内目睹了不止3家泰国餐馆在不到十个街区的范围之内开张。有两家甚至就开在门对门的一条街上,直到现在,居然都还健在。跟J到Portland去见他的两个朋友A和E是J的提议:那时候我们从认识到拍拖还不到两个月呢,居然就谋算着一起去旅行,而且早早地就订了机票——可见已经为今天的一败涂地多多少少埋下了伏笔。Portland在加州北边,想来也是阳光灿烂四季如春,可惜我们去的时候还太早,春天刚刚有一点点影子,不算太暖和,好在刚刚够我们四个人在一个晴朗的下午去周围的峡谷爬山。爬完山回来A和E提议说:去吃泰国菜吧。A和E新婚之后搬到Portland, 掐指一算已经快5年光景了,对这个城市喜欢得不得了,原因之一就是这里也聚集了世界各地形形色色的美食(可能是我身在纽约的缘故吧,不知不觉就加上了“也”!)。他们推荐的泰国餐馆在Portland北边一个热闹的街区,不过比起纽约的车来车往,已经算是僻静的了。我们去的时候才下午5点左右,却已经要等一个小时了。好不容易在街对面的酒吧喝了酒,吃了饭前小菜(其中一个居然是类似熏猪耳朵的小菜!),等到我们可以进餐馆去吃饭的时候,已经微微有点醉意了。餐馆的入口很狭窄,里面几乎漆黑一团,过几秒钟才适应过来,看满满一间小屋子里大家都摸黑坐在小桌子旁就餐,四周自然都有蜡烛,不过微弱得就足够照见巴掌见方的一小块地方。在A和E的推荐下我们总共点了四个菜。现在记得的就只有其中一个。名字自然早就忘了:菜单上写着根据泰国发音拼写的英文名称,就算照着菜单我也不知道怎么念;名称下用像蚊子一样小的字体写着该菜的原料——别的也都忘了,反正猪肉是有的。菜端上来的时候只是看见一小碟排得整整齐齐的熏猪肉片端端正正地在白色的碟子中间,肉片上面是绿的红的白的切得很细碎的辣椒模样的佐料,下面则浸在浅浅的一层棕色调料汁里。菜端上来的时候,招待特别叮嘱说:非常辣。煞有介事地又端过来满满一盘绿色的蔬菜叶子,叶子上面是一小堆冰块,说是吃一片肉,就一口冰镇菜叶子。身为四川人,虽然已经很久没有吃到正宗的川味辣菜,我对招待的警告并不特别放在心上。不过不知道佐料里有什么秘密,泰国菜的辣跟川菜很不一样,有种热带的清新气息。虽然Portland的夏天远远未到,吃到这样的辣味也觉得好像亚热带的夏天在触动某根已经从冬天舒醒的神经了。当然,我不得不照着招待的推荐,生咬一口冰镇的菜叶子,好像兔子一样。不管怎么说,这是跟J吃过的最好的一顿饭。之所以可以这样断言,因为我们已经没有未来一起吃饭的可能了——从Portland回来过后,我们就分了手。就在昨天。

2010年4月13日, 纽约Astoria

Smoked pork我这样写的时候,心里暗自思量(因为一个人在家里,所以就算说出声来也没有人听),明天下班的时候经过那个叫“鹦鹉”( Parrot)的杂货店,一定要进去把这个smoked pork的准确名称和牌子看清楚——再买一块也不一定,反正今天晚上刚把几天前买的吃光了。最近smoked pork已经完全替代了Capicola的重要地位:每天下班回家,要是饭桌上有红酒,或者冰箱里有啤酒(特别是天气热的时候),总是迫不及待地拿出冰箱里的一小块smoked pork, 放在木头砧板上切成薄薄的一小片一小片的,要是有cheese自然也切一些放在旁边——然后端到沙发前的咖啡桌上,要么看书要么看电视——最近因为把光缆电视取消了(省钱!),所以看书的时间比较多。在“鹦鹉”杂货店里发现这种熏肉的时候还很狐疑(我去“鹦鹉”杂货店是去买咖啡),因为该熏肉拳头大小的一块,硬邦邦地被紧紧地包裹在真空塑料袋里,看起来桀骜不驯,又闻不出任何吸引人的味道,而且产自欧洲的某个国家。但是“smoked pork”的名字本身就很吸引人,翻译过来是“熏肉”,对我来说很多时候是跟家乡的春节联系在一起的。再加上该欧洲熏肉的颜色也是一种诱人的深褐色,明显是在被熏之前刷过的厚厚的酱的颜色——所以狐疑半天,还是买了。回家以后切成薄片——深褐色表皮的里面是一种深绛红色,而且带着很有质感的纹路——不用再加工就可以吃:味道是咸的,同时夹杂了烟熏的风味(怎样才能用文字描绘烟熏的风味呢?),而且因为质地致密,所以很费牙。每次吃的时候,虽然明知道是在Astoria,从摩洛哥人开的“鹦鹉”杂货店买的,仍然不可避免地想起以前春节的时候城里面家家户户做腊肉,把猪肉切成连皮带肉的一大块,抹了酱和香料先挂在家家户户阳台上或者门前风干几天,再到街角用砖块随便搭起一个灶台专门用来熏腊肉。那个时候大街小巷都飘散着松柏枝燃烧的清香混合着烟的味道,其中自然也有浓浓的肉香。啊……现在才是纽约的4月份啊!

2010年9月12日,纽约Astoria

美食记忆:遗憾啊!在中国两个多月,从上海转战到四川老家荣昌,关于美食的文字竟然一个字都没有留下,殊不可原谅!回到中国,美食好像就成了每天自然的一部分,连最简单的从连锁“绝味”鸭脖店里买的辣味鸭脖子,也注定是回到纽约以后要抱憾怀念的,所以似乎反倒没了这样的动力——每天光是出去品尝美味都来不及呢!这种劳神又费时的记录工作,还是等到回纽约以后吧。回到上海的时候,每次黄老师跟我一起吃饭,总是考虑到我有个四川人的胃,所以特地要点辣的东西。殊不知东奔西跑这么多年,连我的胃都开始忘本了。不过比起我“挑食”的父母来,有一个“忘本”的胃比较容易能得到心口的双重满足:他们到上海来,吃什么都没味儿;不像我,吃什么都津津有味的。比之前者,我还是比较愿意常常觉得满足。等到回了纽约,一切美味却都成了模糊不清的回忆,就算记下来也肯定跟本来面目相去甚远了。只是略微写一点印象深刻的,等明年暑假的时候,还可以“按图索骥”——

河虾:我到了上海餐馆,必定要点“油焖河虾”作为开胃菜,佐以冰啤酒,在又热又闷的夏日傍晚,实在是可以让人心满意足,暂时忘却一切其他身外之物的好东西。河虾大的也不过我的大拇指大小(我的大拇指又比一般人小一点点,因为我个子矮小嘛!),我喜欢个头更小一些的,因为要连头带尾一起吃掉,个子大的河虾比较让人害怕。上海餐馆里的油焖河虾据说是苏州口味的,被炸过一道,然后浸在味道微甜的油里,有炸虾的香脆,甜味更增添了鲜味——这道菜河虾的新鲜度是关键,很多餐馆去晚了这道菜就没了,因为要保持新鲜,老板都不会冒险大量进货,以免当天卖不完,第二天也没法入菜了。吃的时候我还是比较保守,小心翼翼地把虾尾先放进嘴里,因为河虾虽小,头上还是有一根尖尖的小刺,要是扎准了,可能还是会很疼的吧?我每次吃都带着这样的担忧,可是一次也没碰上。等我回到老家荣昌,当地有一家著名的“曾真水饺”。说是水饺,实际上兼卖各种夏日可口家常凉菜,炸河虾也是其中一道。老家的炸河虾与上海的“油焖河虾”风格迥异,不仅炸得更透,而且佐以香葱、姜丝、花椒和辣椒,虽然原料都是个头差不多大小的河虾,吃起来完全是两种东西。对我来说则各有千秋,走到哪里都有这样的美食,真是幸甚至哉!

酸奶:两年前我的师妹来纽约,说中国的酸奶比美国的味道好,我还很不以为然,以为她只是思乡心切。后来开始每年去上海出差,才知道是自己原来离开中国太久,已然忘了中国的酸奶味道是多么好了!等到这次在上海吃到路边连锁店“***”的酸奶,好像上瘾了一样一发不可收拾,每天冒着酷热都要走去学校外面买这种酸奶,这才彻底觉得,美国超市里货架上的酸奶,真的是看也不能看了——尤其是那些标榜0卡路里的!****酸奶装在扁扁的塑料盒里,原味的都是白白的,早就在盒子里装好,码好放在冰箱里。你可以在十数种口味种选择——我最喜欢的是一种叫“Q豆”的,同时配以时令水果。Q豆像珍珠奶茶的“珍珠”一样圆圆的,不过都是白色半透明,里面有红豆沙的核儿。这个光是想想都让人惊讶——每一颗小小的Q豆都有一颗红豆沙做的心!不仅味道美妙,而且让人有种曼妙的想象。要是时令水果里面有“名列子”,就再好不过了。“名列子”我是这个夏天第一次见到和吃到,以一个蚂蚁大小的小黑点为中心,外面被透明的滑滑的半流质物体包裹。我自从知道这家酸奶店以后,几乎每天晚上都去师大后门买一个“Q豆酸奶加水果”,然后一路一边走一边吃,满心希望不要碰到熟人!

海底捞: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在北京上海成都重庆荣昌的朋友们都知道,要是我回中国找他们吃饭,多半要吃火锅。在纽约要是想吃火锅了,只能辗转乘坐地铁公车去Flushing的“小肥羊”(别看店面不起眼——虽然门口立了一个金碧辉煌的大花瓶,可是总体简直可以用“寒碜”形容——据说人家还是国际连锁呢!),要是周末的晚上,还要垂涎欲滴地在门口等上好一会儿才能入座。等回到中国,哪家火锅店都比Flushing的“小肥羊”地道(包括“小肥羊”自己在北京上海的分店),可是标准无形当中又提高了许多,非本地著名的火锅店不去了!要是在北京和上海,最常去的是“海底捞”——说是从成都“杀”过去的火锅店,其实在成都从来没听说过——味道还在其次,关键是服务好得让人乍舌:排队的时候不仅有瓜果饮料,小吃,还可以上网打游戏,打扑克,更过分的是居然还可以修指甲,擦皮鞋!所以屡次去“海底捞”的时候都心怀叵测地希望等位。“海底捞”的厕所里也总是站了一位面容和蔼的大妈,不仅保持厕所清洁,而且居然一看见有人洗手就站过去开水龙头,递纸巾什么的——要是在纽约,这样做就摆明了要小费了。所以每次从洗手间出来,都心里惴惴的,好像什么事情没做完。不知道“海底捞”式服务的创始人有没有考虑到给顾客造成这种心理的副作用——不过我这样的顾客当然是少数,而且,我一年才 回去几次嘛!

小罗卤鹅:卤鹅在我对故乡的记忆中本来跟“小罗”这个名字没有关系。一直到我上大学之前,我家都在我妈妈任教的学校里。学校后门出来是一条柏油路,斜斜地延伸下去。在路口拐弯的地方支着一张桌子,桌子上通常放着一块很厚的砧板,十好几个装着各种佐料的小碗,和一个方形的纱罩(让人觉得可以遮挡风尘什么的,或者真有这样的用途也说不定)——这就是卖卤鹅的地方了。要是那天没有足够的菜下饭,老妈就叫拿个碗去外面“砍点鹅儿肉”——听起来好像很暴力,实际上是因为卤鹅都是整只放在那里卖,每来人买必得操刀根据要求“砍”下一块来:或半只,或脖子,或腿,等等。那个时候我们都是很环保的,几乎不用什么塑料袋。后来家乡开始翻天覆地的变化,卖卤鹅的也渐渐流行起“品牌”来了。等我去北京上学,又远涉重洋,某一天回到老家,提起卤鹅,人人提起的都是“小罗卤鹅”了。“小罗卤鹅”在县城有好几家连锁店,完全不是一张桌子一纱罩的粗鄙模样,而是正经八百地一家店,玻璃大橱窗,只留一个小窗洞收钱,不仅风尘进不去,顾客也只能着落眼光了。“卤”这种烹饪方法,在英文里很不好翻译,若说是加了各种香料煮出来的,要是对香料本身没有概念,这样说了也是白说——总之我在纽约还从来没吃到过真正卤的东西。小罗卤鹅肥而不腻,的确又有一种特殊的香味,当然是出自他们家自制的秘方,就算不蘸任何佐料,也有一种摄人食欲的能力。暑假回家, 继父拿出珍藏的茅台酒,吃饭的时候一小盅,配以一只香浓的卤鹅掌,真是足以让人回味无穷——而且还绝无卡路里的压力!

2011年12月30日, 上海-纽约大陆航空公司航班上

14个小时的航班很有这样的好处:在与外部世界隔离的绝对清闲中,得以重新发现原来的文字,而且像现在这样,在看到原来文字的一瞬间,产生重新创作的冲动:啊哈!原来我以前写过这样有趣的东西!而且,现在好像也能写呢!那就不要犹豫了——没有什么网站可以上,没有什么朋友可以打电话约了出去吃饭,没有理由一定要找一个易于写作的咖啡馆,而且,最最重要的原因:没有比自己写有趣的文字更有趣的事情可以做了!那本有趣的连岳的书, 我已经看了足足有3个小时了!

那就开始吧。

请美国的朋友凯琳到老家荣昌过圣诞节,可能并不是一个很好的主意。天气冷得很,而且最糟糕的是,荣昌跟所有淮河以南的城市一样,不管多冷都没有暖气(这是哪个天才政治家定的政策呀?!)所以从回到重庆的那天开始,我都在努力回忆从小到大的十七年,我是怎么在荣昌度过冬天的——对于可怜的凯琳,我只好采取转移注意力的战术了。好在这种想法不仅现在的我有,在这里生活了祖祖辈辈的人们其实很有丰富的对策——当然他们通常在室内穿得比较多是最基本的一种—— 光是在冬天里吃的方面就能想出无穷无尽的策略。

铺盖面: 荣昌有很多家铺盖面馆,不过据说最好的在如今的“桂花园小学”(当年的“师范附小”)对面,2008年冬天我来的时候只有一个门面,四五张桌子,现在已经扩大到两个门面了。我们在店里要了“两个二两”,就是中号的那种。买面的也不会称量,我估计就是凭感觉。面是用普通面粉发好了的大面团,放在一个支在面馆门口的瓷盆里,面馆的厨师(通常也是老板)要亲自站在门口,卷起衣袖来扯。大面团一定要发得适中,柔软而精道,这样才能把扯下来的每一小团面尽量扯得又大又薄,大到长长的一个成人的手掌那么宽,薄到中间透点亮,但是不能破掉。这样做好的每一张面片,中间都是薄薄的,最边缘的一圈厚一点,好像一张张小小的被子(四川话里称“铺盖”)一样,是为“铺盖面”,以区别于各种细面条:挂面,拉面,等等。做好的面片,会被一张张扔到旁边一个滚沸的大锅里煮。这个大锅,说起来跟别的面锅都不一样,像蒸屉一样高出灶台,只不过顶部是开放的,可以看到里面翻滚的面汤。面汤也是有讲究的,一定是煮过很久的骨头汤,不能太浓,但是一定要鲜味四溢——所以一般家里做不出很好的铺盖面,就算主妇能扯出极好的面片,面汤可是不容易熬出来的。一张面片扯好,厨师就扔到骨头汤翻滚的大锅里煮,然后自由一个面馆里的小妹(有时候是老板娘)把煮好的面片用大铁勺子盛到放了蒸软软的老豌豆(注意:是黄色的老豌豆,可不是青色的嫩豌豆)的洋瓷碗里,最后再浇上一小勺“浇头”:一种混合了骨头肉和作料的铺盖面酱,撒上葱。两碗完美的铺盖面就这样端到凯琳和我面前了。坐在店面完全敞开,毫无暖气可言的地方的吃热气腾腾的铺盖面,只能加倍集中注意感受铺盖面的美味啦!

凉粉:去年四月份到三藩市开一个全美中文教师大会,恰巧跟一群从重庆过去的中学校长和书记一桌吃饭。这些校长和书记都是来自重庆最好的一中、三中和八中,我还是毛丫头的时候,都是让人觉得不可企及的“名校”,所以乃至多年以后,毛丫头变成了妇人,在大彼岸的那一边偶遇,还是有种仰慕的情怀。席间说起我老家是荣昌的,立刻有某校长赞荣昌的小吃很好,第一个提到的就是凉粉,而且特别指出,是“黄凉粉”。凉粉是地地道道的“小吃”,到了餐馆也是饭前小菜菜谱里的。而我对凉粉的记忆,是从大街小巷路边支起的小摊子开始的。那时候荣昌县城还有很多不大不小的街道,道上大多铺方方正正的石板,基本不通机动车,最繁忙的时候也不过就是些“突突突”的三轮车或者拖拉机经过。卖凉粉的小摊子通常支在这样的街道上:一张小桌子 ,桌子上架 了一个三面围住的纱罩,用以抵挡街道上飞扬的尘土,虽然效果很可疑。纱罩里面,通常摆着十好几个小碗,每个碗里一种佐料:辣椒油、盐、醋、酱油、葱、姜、蒜、白砂糖……每一种都很普通,可是跟凉粉拌到一起就产生了不可思议的效用。凉粉通常有两种:黄凉粉的原料来自老豌豆,所以是豆黄色;白凉粉产自大米,所以是白色。那时候没有什么批量生产,每天卖凉粉的都是在自己家里用脸盆做好了去卖,所以两种凉粉通常都是以脸盆倒扣的形状摆在摊子上,有谁要买了摊主就用刀横切下薄薄的一片,再切一片,然后沿切片熟练地切成细细的长条,放到小碗里,堆成带尖儿的一小堆,再往上放佐料。小时候拿个碗自己去街头的凉粉摊打凉粉是非常快乐的事情。看着摊主把凉粉一刀一刀地切出来,心里默念自己碗里的堆高一点,哪怕是多一根,也是非常快乐的事情。后来去了北京,纽约,和别的很多地方,四川饭馆里必然有“川北凉粉”这道菜,不过照老家的标准,都是米粉做出来的“白凉粉”,色相和味道比起“黄凉粉”都差远了。

2012年7月8日纽约Astoria: Bareburger 食记

算算在美国也有好些年了。因为对汉堡不感兴趣,所以很长时间以来,在我的食谱里面根本没有汉堡的踪影,在美国这样的汉堡大国,也算是咄咄怪事。直到有一阵子,突然接二连三地遭遇到好些汉堡店,才猛然发现,自己身边已经被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新兴汉堡店包围了。比方说离我家最近的Just Burger,还有远一点的Five Napkins。在曼哈顿,有人搜罗了有名的汉堡店做了“汉堡地图”,发表在纽约的中文潮人杂志《约》上,包括了Shakeshack,40多街Le Parke meridien酒店大堂旁边的汉堡小店,等等,不一而足。新兴汉堡店林林总总,要在纽约站住脚跟可不太容易,所以使出浑身解数要别出心裁。不过所有的汉堡店都声称,自己用的牛肉是来自百分之百,organic的,而且是grass-fed的牛身上的。

我现在正坐在一个叫Bareburger的汉堡店,可算是organic到家了。不仅牛肉是organic,菜谱上其他的肉,——鸡肉、羊肉、猪肉、牦牛肉、鹿肉、鸵鸟肉——都是百分之百organic。不仅如此, 所有配菜、佐料、饮料等等所有要进食客嘴里的东西, 都无一例外是organic的。要是店里的招待能在自己身上打个标签,说是organic的,而不必担心被食客误食的话,大约也会写到菜谱说明上——不仅菜本身organic,连做菜和上菜的都百分之百organic。(想起昨天晚上看Satureday Night Life的一个笑话:现在的孩子更关注的是“where to get organic wifi!”)

等菜的时候可以随意翻看桌上放的一张宣传页(当然是用来自organic的材料制成的可回收的纸),上面洋洋洒洒好几百个字,解释为什么要吃organic的食物——这个我想真的很必要:现在大家(比方说我)都跟风要吃organic的东西, 已经完全忘了为什么了!

以下是我午餐的菜谱:

A pint of beer (我在白花花的太阳底下走了十几条街到得这里,当然要点一杯冰的,清爽的啤酒喝喝!)

Burger slider (看看菜谱上的汉堡都是6oz的,实在心有余而力不足。Slider总共只有2oz,看起来正好适合我一个人的胃口。)

French fries (当然是从organic的土壤里面长出来的organic的土豆做的。菜谱上特别注明:炸土豆的油也是organic的)

House salad (又是肉又是油,好歹吃点真正健康的)

啤酒很清爽;slider小巧而美味,一共三个,里面的牛肉烤到刚刚好;French fries不够脆,不过炸成带点焦黄的颜色,考虑到从里到外都很organic,吃起来也心满意足了。

庆幸没有选择6oz的汉堡,因为三个slider最后只吃掉一个。另外两个现在静静地躺在我的冰箱里, 跟几根没有被吃掉的fries一起等着变成我的晚餐。